[发明专利]显示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310106047.1 | 申请日: | 2013-03-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4661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3-19 |
发明(设计)人: | 金仁范;郑昌柱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9F9/00 | 分类号: | G09F9/00;G08C17/02;G09F9/35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王新华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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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 设备 | ||
1.一种显示设备,包括:
显示模块,包括用于控制所述显示模块的操作以显示图像的控制板;
外壳单元,容纳所述显示模块;以及
无线通信单元,与外部通信装置进行无线通信,
其中所述无线通信单元包括:
至少一个天线,用于将无线电信号传送至所述外部通信装置以及从所述外部通信装置接收无线电信号;以及
无线通信板,将从所述天线接收的所述无线电信号转换为电信号并将所述电信号传送至所述控制板,或者将从所述控制板提供的电信号传送至所述天线,
其中所述天线和所述无线通信板布置为在空间上彼此分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天线安装在所述外壳单元上,所述无线通信板安装在所述显示模块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显示模块包括:
液晶面板,产生所述图像;
背光单元,将用于产生所述图像的光供应到所述液晶面板;以及
顶部框架和底部框架,将所述液晶面板和所述背光单元容纳在其中。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无线通信板安装在所述底部框架上。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控制板安装在所述底部框架上,所述无线通信板安装在所述控制板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天线和所述无线通信板安装在所述显示模块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显示模块包括:
液晶面板,产生所述图像;
背光单元,将用于产生所述图像的光供应到所述液晶面板;以及
顶部框架和底部框架,将所述液晶面板和所述背光单元容纳在其中。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天线安装在所述顶部框架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显示模块还包括用于将所述天线安装在所述顶部框架上的支架,以及
所述支架由非金属性材料制成。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控制板安装在所述底部框架上,所述无线通信板安装在所述控制板上。
11.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外壳单元包括:
前壳,具有产品标识;以及
后壳,耦接至所述前壳,
其中所述天线安装在所述前壳上,所述产品标识布置在所述天线的前面。
12.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外壳单元包括:
前壳,具有产品标识;以及
后壳,耦接至所述前壳,
其中所述天线安装在所述前壳的前表面上,所述产品标识直接形成在所述天线上。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天线和所述无线通信板通过信号电缆而连接到彼此。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无线通信单元根据WiFi和蓝牙中的至少一种来进行无线通信。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天线是薄膜天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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