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苹果干渣作为辅料的猪饲料无效
申请号: | 201310078952.0 | 申请日: | 2013-03-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41686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12 |
发明(设计)人: | 赵澍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农业大学 |
主分类号: | A23K1/18 | 分类号: | A23K1/18;A23K1/1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71018 ***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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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苹果 作为 辅料 猪饲料 | ||
【权利要求书】:
1.一种苹果干渣作为辅料的猪饲料,由玉米粉、小麦麸皮或米糠、大豆饼粕、花生饼粕、油菜籽饼或向日葵饼粕粉、鱼粉或骨粉、矿物质、维生素、氨基酸、抗氧化剂、防霉剂和抗球虫添加剂基本原料组成,其特征在于用苹果饮料或罐头加工剩余副产品——干渣,按重量百分比计,以10-30%的比例替代小麦麸皮或米糠,加工成肉用猪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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