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保险箱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10077016.8 | 申请日: | 2013-03-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9117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1 |
发明(设计)人: | 樟和典;平子孜;吉野圭一;山田直树;北方美津子;多岛幸惠;山下淳平;纸山隆夫;北幸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富士精工本社;北京富工浩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5G1/00 | 分类号: | E05G1/00;G07C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吴贵明;张永明 |
地址: | 日本石川***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保险箱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顾客的易用性的保险箱装置。
背景技术
金融机构的店面等经常会设置保险箱装置,来根据顾客的需求,为顾客保管贵重品等。
以往的保险箱装置,是将收纳了很多用于保管贵重品的保险箱柜的机架设置在保管库中,根据顾客的需要,通过如码垛机等搬运系统从机架上取出指定的保险箱柜,并运送到专用的隔间中,顾客能够在隔间里使用保险箱柜。另外,使用完毕的保险箱柜再通过搬运系统自动归位到机架的指定位置(例如专利文献1、2)。另外,附设于保管库的隔间中还可以设置为便于使用从保管库运送来的保险箱柜而设置的操作台,保险箱柜可以被运送到操作台的带滑盖的开口部以便于使用(例如专利文献3)。
在先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特开2001-20611号公报
专利文献2特开2003-301664号公报
专利文献3特开2009-52219号公报
发明内容
在现有的相关技术中,由于在附设于保管库的隔间中,设置有具有带滑盖的开口部的操作台,容易使得隔间内空间变得狭小,并且为了不妨碍保险箱柜的运进和运出,操作台的设置位置也受到限制,存在设计上缺少自由度的问题。
于是,鉴于现有技术的问题,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够显著提升顾客的易用性的保险箱装置,该保险箱装置通过运送箱将保险箱柜运送进隔间,该运送箱在前进位置上从分隔壁的开口部向隔间侧突出,这样一来便能够省去占用空间的操作台。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的保险箱装置的主要构成,包括保管库;隔间,附设于保管库中,使顾客能够使用保险箱柜;运送箱,将指定的保险箱柜在保管库和隔间之间双方向地进行运送;其中,运送箱穿过保管库与隔间之间的分隔壁的开口部,水平地往返运送保险箱柜,运送箱在从开口部向隔间侧突出,供顾客使用保险箱柜的前进位置上,与分隔壁一起隐藏保险箱柜的四壁,同时露出保险箱柜的上表面的盖子使之能够打开;运送箱在从隔间中退出的后退位置上,封堵开口部,使运送箱与分隔壁形成同一平面。
另外,各个保险箱柜中,内置有电子锁,且各个保险箱柜中注册并存储有不依托于顾客的固有信息,当来自外部的顾客的识别信息与固有信息一致时,电子锁解锁。
另外,隔间中设置有用于进入隔间的读卡器,读卡器用于应答顾客所持有的电子货币设备。
另外,保险箱柜使用后,一旦将盖子关闭,隔间能够对返还保险箱柜或再次使用保险箱柜进行选择。
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根据本发明,携带有从保管库中取出的保险箱柜的运送箱向前进位置移动,并穿过保管库和隔间之间的分隔壁的开口部,将保险箱柜运送进隔间,隔间内的顾客打开运送箱内的保险箱柜的盖子,可以开始使用保险箱柜。这是因为前进位置的运送箱在隐藏保险箱柜的四壁并保持保险箱柜使其不能取出的同时,露出保险箱柜上面的盖子使其可以打开,并向隔间侧突出。此时被运送进隔间的保险箱柜应确保是进入隔间并经过认证的顾客的保险箱。另外,前进位置的运送箱设定为站立姿势的顾客容易接触到保险箱柜的内部并进行使用的高度,因此可以省去隔间内的操作台。另外,运送箱的高度位置优选地应考虑到使坐在椅子上的顾客也能够使用保险箱柜。
运送箱退回到后退位置,将保险箱柜从隔间运出,同时封堵开口部使之与分隔壁形成同一平面,这样在防止从隔间非法进入保管库的同时,也使得隔间内的整个面积均可作为顾客活动的空间从而能够被有效利用,提高顾客的易用性。当然,隔间内可以放置辅助性的桌椅等供顾客放置提包等。另外,驱动部使运送箱穿过分隔壁的开口部并往复移动,为不减少隔间内的有效面积,将驱动部设置在分隔壁的保管库一侧。
各个保险箱柜均注册并存储有不依托于顾客的固有信息,并内置有电子锁,可以根据外部顾客的识别信息进行解锁,使顾客无需持有解锁用的钥匙,更加提升了顾客的易用性。外部顾客的识别信息是指,已经进入隔间并经过认证的顾客所签署的协议中的事先为保险箱柜注册的相当于固有信息的信息,是外部管理用计算机向运送到隔间的顾客的保险箱柜发送的信息。另外,这种识别信息中也可以附带指示解锁的解锁指示信息。于是,电子锁在外部顾客的识别信息与保险箱柜中事先存储的固有信息一致的条件下可以开锁,使得保险箱柜的盖子能够打开,可充分实现必要的安全性。另外,即使各个保险箱柜的签约者发生变更,也无需变更保险箱柜中的固有信息,这样通过不可变更的固有信息来实现更高的安全性。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株式会社富士精工本社;北京富工浩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株式会社富士精工本社;北京富工浩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077016.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