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设备拍摄方法及装置和电子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310061987.3 | 申请日: | 2013-0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5252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12 |
发明(设计)人: | 张华;孙锐;滕志辉;矫林涛;李正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终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32 | 分类号: | H04N5/232;G03B15/05;G09G3/36;H04M1/725;G06F1/16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刘芳 |
地址: | 518129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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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设备 拍摄 方法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实施例涉及摄影技术,尤其涉及一种电子设备拍摄方法及装置和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多媒体电子设备的快速发展,大部分的多媒体电子设备,如移动电话、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都已配备前置摄像头,以满足用户的自拍需求。
由于前置摄像头不同于后置摄像头,缺少闪光灯而使得用户在夜晚或其他昏暗环境拍摄时,拍摄效果昏暗、色彩不亮、清晰度差。为解决前置摄像头拍摄昏暗的问题,现有技术可通过为前置摄像头增加前置闪光灯或利用外置补光灯进行补光。
通过增加前置闪光灯进行补光,前置闪光灯占用空间大、影响外观,且不适合正对人眼开启闪光灯。
通过利用外置补光灯进行补光,外置补光灯携带不方便,且易用性差。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子设备拍摄方法及装置和电子设备,以解决前置摄像头拍摄效果昏暗的问题。
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子设备拍摄方法,包括:
进入拍摄界面,并选择前置摄像头;
在使用所述前置摄像头拍摄时,将液晶显示屏的像素灰度调整至设定灰度值和/或将液晶显示屏的颜色调整至设定颜色,以对拍摄对象进行补光。
在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将液晶显示屏的像素灰度调整至设定灰度值包括:
调整液晶显示屏的像素透过率和/或调整液晶显示屏的背光灯亮度,以将液晶显示屏的像素灰度调整至设定灰度值。
根据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二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调整液晶显示屏的背光灯亮度包括:
将液晶显示屏的背光灯亮度调整至最大。
根据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三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将液晶显示屏的像素灰度调整至设定灰度值和将液晶显示屏的颜色调整至设定颜色包括:
将液晶显示屏调整至全白模式。
在第一方面的第四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将液晶显示屏的颜色调整至设定颜色包括:
调整液晶显示屏背光灯的颜色调整至设定颜色。
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子设备拍摄装置,包括摄像头启动模块,用于在进入拍摄界面后,选择前置摄像头;液晶显示屏调整模块,用于在使用所述前置摄像头拍摄时,将液晶显示屏的像素灰度调整至设定灰度值和/或将液晶显示屏的颜色调整至设定颜色,以对拍摄对象进行补光。
在第二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液晶显示屏调整模块包括:灰度调整单元,用于在使用所述前置摄像头拍摄时,调整液晶显示屏的像素透过率和/或调整液晶显示屏的背光灯亮度,以将液晶显示屏的像素灰度调整至设定灰度值。
在第二方面的第二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液晶显示屏调整模块具体用于在使用所述前置摄像头拍摄时,将液晶显示屏调整至全白模式。
在第二方面的第三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液晶显示屏调整模块还包括:颜色调整单元,用于在使用所述前置摄像头拍摄时,调整液晶显示屏背光灯的颜色,以将液晶显示屏的颜色调整至设定颜色。
第三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前置摄像头和液晶显示屏,其中,还包括本发明任意实施例所提供的电子设备拍摄装置。
在第三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电子设备为移动终端。
本发明实施例提出的电子设备拍摄方法及装置和电子设备,通过调节液晶显示屏的像素灰度和/或颜色,实现在昏暗或弱光环境下为拍摄对象补光,解决前置摄像头拍摄效果昏暗的问题。同时该发明实施例将液晶显示屏的背光源作为补光光源,不会增加产品体积、易用性好。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一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电子设备拍摄方法的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的电子设备拍摄方法的流程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四提供的电子设备的结构示范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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