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气压浇注炉的炉衬浇注材料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201310059374.6 | 申请日: | 2013-02-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8672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08 |
发明(设计)人: | 陈海让;徐凯峰;杨正华;何康;王臻;代西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安秦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4B35/66 | 分类号: | C04B35/66 |
代理公司: | 西安西达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61202 | 代理人: | 第五思军 |
地址: | 710075 陕西省西安市南二***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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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气压 浇注 炉衬 材料 组合 | ||
1.一种气压浇注炉的炉衬浇注材料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括有以下组份(按质量比):
电熔板状刚玉55~60%,红柱石23~27%,碳化硅3~6%,硅微粉1~3%,铝酸钙水泥4~7%,三氧化二铝微粉3~6%;
所述三氧化二铝微粉的粒径范围为D50≤5μm,其中炉衬浇注材料组合物的质量级配比为:粒度8~12mm的电熔板状刚玉占总质量比的4~7%;5~8mm粒度的电熔板状刚玉占总质量比的5~8%;3~5mm粒度的电熔板状刚玉占总质量比的9~13%;1~3mm粒度的电熔电熔板状刚玉占总质量比的8~12%;0.074~1mm粒度的电熔板状刚玉占总质量比的8~12%;<0.074mm粒度的电熔板状刚玉占总质量比的13~17%, 1~3mm粒度的红柱石占总质量比的8~12%,0.074~1mm粒度的红柱石占总质量比的11~15%,<0.044mm粒度的红柱石占总质量比的1~3%,碳化硅90#粒度为3~6 %,硅微粉≤2μm粒度为1~3%,铝酸钙水泥粒度为勃氏法比表面积4012(cm2/g)为4~7%,三氧化二铝微粉D50≤5μm粒度为3~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气压浇注炉的炉衬浇注材料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括有以下组份(按质量比):
电熔板状刚玉56~59%,红柱石24~26%,碳化硅4~5%,硅微粉2~3%,铝酸钙水泥5~6%,三氧化二铝微粉4~5%;所述三氧化二铝微粉的粒径范围为D50≤5μm。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气压浇注炉的炉衬浇注材料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括有以下组份(按质量比):
电熔板状刚玉56%,红柱石26%,碳化硅4.5%,硅微粉2.5%,铝酸钙水泥5%,三氧化二铝微粉6%;
所述的炉衬浇注料组合物的质量级配比为:8~12mm粒度的电熔板状刚玉占总质量比的7%;5~8mm粒度的电熔板状刚玉占总质量比的5%;3~5mm粒度的电熔板状刚玉占总质量比的10%;1~3mm粒度的电熔板状刚玉占总质量比的8%;0.074~1mm粒度的电熔板状刚玉占总质量比的9%;<0.074mm粒度的电熔板状刚玉占总质量比的17%,1~3mm粒度的红柱石占总质量比的9%,0.074~1mm粒度的红柱石占总质量比的14%,<0.044mm粒度的红柱石占总质量比的3%,碳化硅90#粒度为4.5 %,硅微粉≤2μm粒度为2.5%,铝酸钙水泥粒度为勃氏法比表面积4012(cm2/g)为5%,三氧化二铝微粉D50≤5μm粒度为6%。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气压浇注炉的炉衬浇注材料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括有以下组份(按质量比):
电熔板状刚玉57%,红柱石25%,碳化硅4%,硅微粉2%,铝酸钙水泥6%,三氧化二铝微粉6%;
所述的炉衬浇注料组合物的质量级配比为:12mm粒度的电熔板状刚玉占总质量比的5%、8mm粒度的电熔板状刚玉占总质量比的6%、 5mm粒度的电熔板状刚玉占总质量比的11%、3mm粒度的电熔板状刚玉占总质量比的10%、1mm粒度的电熔板状刚玉占总质量比的10%、<0.074mm粒度的电熔板状刚玉占总质量比的15%,3mm粒度的红柱石应占总质量比的10%,1mm粒度的红柱石应占总质量比的13%,<0.044mm粒度的红柱石应占总质量比的2%,碳化硅90#粒度为4%,硅微粉≤2μm粒度为2%,铝酸钙水泥粒度为勃氏法比表面积4012(cm2/g)为6%,三氧化二铝微粉D50≤5μm粒度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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