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水泥厂燃煤助燃组配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1310056184.9 | 申请日: | 2013-02-0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3150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05 |
| 发明(设计)人: | 张亚南;吴迪 | 申请(专利权)人: | 洛阳大泽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10L9/10 | 分类号: | C10L9/1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471000 河南省洛阳市高***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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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水泥厂 燃煤 助燃 配方 | ||
1.一种水泥厂燃煤助燃组配方法,其待征在于:组配重量百分比为:锰矿石50-70%,碳酸钾10-20%,硝酸铵5-20%,铝粉10-20%,氯酸钾10-20%,熟料助烧剂10-30%,以上的各组份按重量配比之和为10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泥厂燃煤助燃组配方法,其待征在于:锰矿石50-60%,碳酸钾10-15%,硝酸铵5-10%,铝粉10-20%,氯酸钾10-15%,熟料助烧剂10-20%,以上的各组份按重量配比之和为10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泥厂燃煤助燃组配方法,其待征在于:锰矿石中二氧化锰的含量不低于4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泥厂燃煤助燃组配方法,其待征在于:助燃固硫物质为含钴、镉、镧系稀土天然矿物其中的一种或组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泥厂燃煤助燃组配方法,其待征在于:熟料助烧剂组配重量百分比为:氧化钴55-70%,氧化镉20-40%,镧系稀土二氧化镧5-10%,以上的各组份按重量配比之和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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