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治疗小儿化脓性扁桃体炎的中药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201310048057.4 | 申请日: | 2013-01-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8355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08 |
发明(设计)人: | 尹桂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尹桂华 |
主分类号: | A61K36/898 | 分类号: | A61K36/898;A61P11/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76400 山东省临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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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小儿 化脓 扁桃体炎 中药 组合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中药组合物,尤其涉及一种治疗小儿化脓性扁桃体炎的中药组合物。
背景技术
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作为儿科较为多见的感染性疾病之一,具有发病急、病情重及并发症多等特点,因此对患儿生长发育等产生了极大干扰。大量研究观察表明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感染致病菌多为溶血性链球菌,所以此类患儿临床上常常出现发热、咽痛、扁桃体肿大等。而对于该病的治疗以抗菌消炎为主,尤以青霉素效果较好,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和抗生素滥用,临床观察发现此类患儿多已产生了耐药性,所以单纯的治疗往往难以达到理想效果且该病极易复发,申请人经过多年的临床观察证明,利用中药治疗小儿化脓性扁桃体炎具有疗效稳定,副作用小的优点。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治疗小儿化脓性扁桃体炎的中药组合物。本病属于中医学风热、乳蛾等范畴,因外感风热邪毒,壅于上焦,攻冲咽喉所致。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该治疗小儿化脓性扁桃体炎的中药组合物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药制成:九子连环草3-7份、金莲花4-8份、山白菊5-9份、小败火草4-7份、黄锁梅根6-9份、柯蒲木5-10份、独脚乌桕2-5份、天花粉9-15份、山 矾叶1-5份、薄荷7-10份、黄柏8-15份、桑叶5-15份、山马豆根10-20份、甘草3-6份。
优选的,九子连环草5份、金莲花6份、山白菊7份、小败火草5份、黄锁梅根7份、柯蒲木7份、独脚乌桕4份、天花粉12份、山矾叶3、薄荷8份、黄柏12份、桑叶10份、山马豆根15份、甘草4份。
制备方法将上述中药按照传统的制备方法制成汤剂。
方中:九子连环草、金莲花、山马豆根清热解毒;山白菊、小败火草、黄锁梅根、独脚乌桕解毒消肿,疏风解表,凉血止血;柯蒲木消炎止痛,舒筋通络;天花粉、山矾叶清热生津,消肿排脓;薄荷疏散风热,清利头目,透疹利咽;黄柏清热燥湿,泻火解毒,退热除蒸;桑叶疏散风热,清肺润燥;甘草缓急止痛,补脾益气,祛痰止咳,调和诸药。
临床资料
1、一般资料所选病例均为我院儿科住院患儿,诊断均符合《诊断学基础》相关标准,共120例,男56例,女64例,年龄3-10岁,平均年龄7岁,体温38℃-39.0℃88例,39.1℃-40.0℃24例,40.0℃以上的8例,扁桃体均I-III度肿大、充血,表面有黄色脓性分泌物,其中右侧出现黄色点状渗出物48例,左侧出现白色膜状分泌物52例,双侧有分泌物20例,诉咽痛,吞咽困难86例,均有发热、畏寒、无寒战,无痰,所有患儿均有下颚淋巴结肿大,蚕豆或黄豆大小,压痛明显,活动佳,血常规检查:白细胞计数(0.86-1.42)×102/L,中性粒细胞0.68-0.76,有核左移现象,舌红苔黄,脉浮 数,随机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各60例,两组患儿在年龄、性别、扁桃体情况等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2、治疗方法治疗组患儿服用本发明所述的中药组合物,即取九子连环草5g、金莲花6g、山白菊7g、小败火草5g、黄锁梅根7g、柯蒲木7g、独脚乌桕4g、天花粉12g、山矾叶3g、薄荷8g、黄柏12g、桑叶10g、山马豆根15g、甘草4g,水煎成汤剂,每日1剂,早、晚2次分服;对照组常规给予头孢噻肟100-200mg/kg/d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100-250ml,静脉滴注,每天一次;两组均5天为一个疗程,治疗两个疗程统计疗效。
3、疗效标准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1994年6月颁布的《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执行。治愈:体温正常,血象正常,咽部症状消失,扁桃体不充血,无脓点。好转:仍有低热,血象接近正常,咽部症状减轻,扁桃体脓点消除。未愈:症状和体征无明显改善。
4、治疗结果(1)所有病例均治愈出院,两组额下淋巴结消失时间,扁桃体肿大消失时间,平均住院天数及平均退热时间比较,见表1。治疗组额下淋巴结消失时间、扁桃体肿大消失时间、平均住院天数与对照组相比较,差异均有非常显著性意义(P<0.01),治疗组明显优于对照组,治疗组均退热时间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
表1两组治疗两个疗程后疗效比较
与对照组比较,*P<0.01,ΔP>0.05
(2)两组治疗两个疗程后疗效比较,见表2。
表2两组治疗两周后疗效比较例(%)
与对照组比较,P<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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