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商场交易结算系统及其结算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310038033.0 | 申请日: | 2013-01-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71227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06 |
发明(设计)人: | 刘强;苏郑聪;刘会和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市翼友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20/02 | 分类号: | G06Q20/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23323 广东省东莞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商场 交易 结算 系统 及其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商品交易的结算,特别涉及使用计算机和智能终端设备进行信息化、智能化的商场交易结算系统及其结算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现有的商场专柜、门店的结算方式如下:售货员手工开具销售单;消费者拿着销售单据到收银台付款;收银员向系统内输入信息并打印付款凭证;消费者再凭付款凭证到销售员处领取所购商品;然后,商场的每个结算周期,销售员都需要拿着盖章的付款凭证一张张进行统计汇总再与商场进行对账结算。
上述结算方法中,手工单据录入容易出错、票面凌乱、字迹不清、开单验单效率低下,尤其是在购物高峰期,造成付款长龙,消费者抱怨,服务员也疲惫不堪,另外,销售员仅仅凭借消费者手中的付款单据进行单据复核,步骤繁琐、容易出错,若有人伪造单据,销售员很难肉眼识别真伪,造成损失;在进行结算时,人工对账也存在效率低、容易出错,而且不能做到实时的账务查询统计。
发明内容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的提供一种商场交易结算系统,包括业务后台、电子开单设备、自助收银设备、收银台、及商场管理系统,所述收银台与所述商场管理系统之间联网建立数据传输通路,所述业务后台与所述联网建立数据传输通路,所述业务后台分别与所述商场管理系统、电子开单设备、及自助收银设备之间联网建立数据传输通路,所述自助收银设备还与第三方支付中心连接。
所述自助收银设备与电子开单设备之间建立有人工数据传输通路,所述电子开单设备与收银台之间建立有人工数据传输通路。
所述业务后台基于PC平台和Windows操作系统,运行有相关业务软件。
所述电子开单设备基于嵌入式平台且支持多种操作系统,包括有打印设备和销售开单软件等。
所述自助收银设备基于PC平台和Windows操作系统,运行有相关自助支付软件,通过银联认证。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商场交易结算方法,提供一种商场交易结算系统,所述商场交易结算系统包括有业务后台、电子开单设备、自助收银设备、收银台、及商场管理系统,并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1:将待售商品数据录入业务后台,所述自助收银设备、及电子开单设备通过数据传输通路共享业务后台内的待售商品数据;
步骤2:售货员利用电子开单设备2将消费者选购的商品进行扫描输入,所述电子开单设备将扫描的商品信息编码成条形码并打印出销售单据;
步骤3:该步骤选择以下两种步骤之一实现:一、消费者拿着电子开单设备打印好的销售单据至收银台付款,收银员扫描销售单据上的条形码以录入销售信息,付款完毕后收银台打印出付款单据;
二、消费者拿着电子开单设备打印好的销售单据至自助收银设备处进行刷卡支付,所述自助收银设备通过扫描销售单据上的条形码,自动录入销售信息并产生待付款项信息,消费者在自助收银设备上刷卡完成支付后,所述自助收银设备打印出付款单据;
步骤4:消费者拿着打印好的付款单据至电子开单设备处,售货员利用电子开单设备扫描付款单据进行单据复核,复核通过后消费者取走选购的商品。
所述销售单据上包含有商品信息和对应的条形码,所述条形码可以为一维码、二维码或者其他识别标志。
所述自助收银设备连接到第三方支付中心,所述自助收银设备将支付金额和支付的账号信息传递到第三方支付中心进行验证和支付,验证扣款成功后将信息传递回所述自助收银设备,所述自助收银设备打印付款单据并将付款信息传输给业务后台,所述第三方支付中心为合法的支付平台,包含中国银联、获得国家第三方支付许可证牌照的支付平台、商场支付账号平台等,支持使用支付卡和支付账号进行操作。
所述收银台可收取现金或刷银行卡,所述收银台随后将付款信息共享传送至商场管理系统、业务后台、及自助收银设备上。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发明的商场交易结算系统及其结算方法实现了每个交易细节的信息化处理,使商场管理系统能够实时监控交易全程,实现了销售数据的自动流转,电子开单内容清晰整洁、使用方便快捷,增加自助收银设备使消费者付款更便捷,通过电子开单设备进行单据复核,准确高效,杜绝飞单、假单,避免了损失。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商场交易结算系统的系统原理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东莞市翼友科技有限公司,未经东莞市翼友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038033.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