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控制视频播放的方法及移动终端无效
| 申请号: | 201310021429.4 | 申请日: | 2013-01-2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0808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15 |
| 发明(设计)人: | 吴大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M1/725 | 分类号: | H04M1/725 |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熊永强 |
| 地址: | 518040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控制 视频 播放 方法 移动 终端 | ||
1.一种控制视频播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用户状态,所述用户状态为用户离开状态或用户观看状态;
若用户状态为用户离开状态,则控制停止播放视频;
若用户状态为用户观看状态,则控制继续播放视频。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用户状态,包括:
通过摄像头定时采集画面;
判断连续未采集到用户脸部画面的次数是否达到预置的次数阈值;
当判断为是时,则确定用户状态为用户离开状态,否则,则确定用户状态为用户观看状态。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用户状态,包括:
通过重力加速度传感器定时采集移动终端的姿态参数;
判断连续采集到的姿态参数为离开参数的次数是否达到预置的次数阈值;
当判断为是时,则确定用户状态为用户离开状态,否则,则确定用户状态为用户观看状态。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用户状态,包括,
通过摄像头采集画面,同时并让重力加速度传感器采集移动终端的姿态参数;
判断连续未采集到用户脸部画面的次数和连续采集到的姿态参数为离开参数的次数是否都达到预置的次数阈值;
当判断为是时,则确定用户状态为用户离开状态,否则,则确定用户状态为用户观看状态。
5.如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重力加速度传感器为三轴重力加速度传感器。
6.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用户状态,所述用户状态为用户离开状态或用户观看状态;
第一控制模块,用于若用户状态为用户离开状态,则控制停止播放视频;
第二控制模块,用于若用户状态为用户观看状态,则控制继续播放视频。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模块包括:
画面采集单元,用于通过摄像头定时采集画面;
图像判断单元,用于判断连续未采集到用户脸部画面的次数是否达到预置的次数阈值;
第一确定单元,用于当判断为是时,则确定用户状态为用户离开状态,否则,则确定用户状态为用户观看状态。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模块包括:
姿态参数采集单元,用于通过重力加速度传感器定时采集移动终端的姿态参数;
姿态参数判断单元,用于判断连续采集到的姿态参数为离开参数的次数是否达到预置的次数阈值;
第二确定单元,用于当判断为是时,则确定用户状态为用户离开状态,否则,则确定用户状态为用户观看状态。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模块包括:
采集单元,用于通过摄像头采集画面,同时并让重力加速度传感器采集移动终端的姿态参数;
判断单元,用于判断连续未采集到用户脸部画面的次数和连续采集到的姿态参数为离开参数的次数是否都达到预置的次数阈值;
第三确定单元,用于当判断为是时,则确定用户状态为用户离开状态,否则,则确定用户状态为用户观看状态。
10.如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重力加速度传感器为三轴重力加速度传感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未经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021429.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劣质重油加工方法
- 下一篇:电动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