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III族氮化物外延基板以及使用该基板的深紫外发光元件有效
申请号: | 201310011761.2 | 申请日: | 2013-01-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0857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17 |
发明(设计)人: | 大鹿嘉和 | 申请(专利权)人: | 同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L33/32 | 分类号: | H01L33/32;H01L33/06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李茂家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iii 氮化物 外延 以及 使用 深紫 发光 元件 | ||
1.一种III族氮化物外延基板,其特征在于,其具有:
基板,
在该基板上形成的AlN缓冲层,
在该缓冲层上依次形成的第一超晶格积层体和第二超晶格积层体,以及
在该第二超晶格积层体上外延生长的、包含含AlαGa1-αN层的活性层的III族氮化物积层体,0.03≤α;
所述第一超晶格积层体交替含有由AlaGa1-aN形成的第一层和由AlbGa1-bN形成的第二层并且满足α<a和a<b的条件,0.9<b≤1;
所述第二超晶格积层体重复含有由AlxGa1-xN形成的第三层、由AlyGa1-yN形成的第四层和由AlzGa1-zN形成的第五层并且满足α<x和x<y<z的条件,0.9<z≤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III族氮化物外延基板,其满足z-x≥0.20的条件。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III族氮化物外延基板,其中,在所述第一超晶格积层体以及第二超晶格积层体中,相邻的层的Al含有率差为0.05以上且0.40以下。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III族氮化物外延基板,其中,y-x小于z-y。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III族氮化物外延基板,其满足0.20≤x<0.90和0.60≤y<0.95的条件。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III族氮化物外延基板,其满足a>x的条件。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III族氮化物外延基板,其中,所述基板是由蓝宝石、SiC、金刚石中的任一材料形成的。
8.一种深紫外发光元件,其使用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III族氮化物外延基板。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同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同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011761.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