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可移动的人工湿地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1310002552.1 | 申请日: | 2013-01-0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5838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24 |
| 发明(设计)人: | 戴会超;陆姗姗;毛劲乔;陆航;冯丹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海大学;南京河海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2F3/32 | 分类号: | C02F3/32;C02F3/34;C02F3/02 |
| 代理公司: | 南京苏高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04 | 代理人: | 缪友菊 |
| 地址: | 210009 ***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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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移动 人工 湿地 系统 | ||
1.一种可移动的人工湿地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人工湿地本体(5)、可伸缩钢管(3)、湿地支座(2)和钢管支座(4);所述人工湿地本体(5)的框架为弓形结构,两两分别对应设置在河道两侧;其中,所述人工湿地本体(5)的弓形结构一端通过所述湿地支座(2)铰接固定于河岸(1)上,另一端可绕所述湿地支座(2)转动;所述可伸缩钢管(3)的一端与弓形结构的弓弦固定连接,另一端通过所述钢管支座(4)固定于河岸(1)上;河道同侧的湿地支座(2)与钢管支座(4)之间的距离小于所述弓形结构框架的弓弦长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移动的人工湿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可伸缩钢管(3)为套筒结构的可伸缩钢管。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移动的人工湿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弓形结构框架的弓弦长度大于二分之一的河道宽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移动的人工湿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工湿地本体(5)分为上层和下层,所述上层的上部装有基质(9),所述基质(9)内种植吸附污染物的植物(6),并放入分解有机物的生物;所述下层的底部铺设多条曝气管道(8),所述曝气管道(8)上设置曝气孔。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可移动的人工湿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基质(9)的外层包裹一层无纺布。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可移动的人工湿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基质(9)为稻谷壳和河沙的混合物。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可移动的人工湿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工湿地本体(5)的上层高0.5米,所述人工湿地本体(5)的下层高0.4米。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可移动的人工湿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基质(9)的厚度为0.4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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