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WLAN客户端的监听间隔(LI)选择有效
申请号: | 201280074953.1 | 申请日: | 2012-08-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509176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8-31 |
发明(设计)人: | C·曼纳玛拉;G·弗雷德里克斯;S·普加利;A·兰加纳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高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52/02 | 分类号: | H04W52/02;H04W76/28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周敏 |
地址: | 美国加利***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wlan 客户端 监听 间隔 li 选择 | ||
WLAN客户端的监听间隔被选择为具有多个值之一,包括开始监听间隔(SLI)和一个或多个更长的监听间隔(例如,暂态监听间隔(TLI)、最大监听间隔(MLI))。监听间隔响应于以下情况被设为SLI:(1)检测到WLAN客户端的应用处理器处于苏醒状态,(2)检测到无线链路上的传送/接收活动,以及(3)没能在无线链路上检测到预期的信标信号。如果监听间隔被设为MLI(或TLI)且WLAN客户端没能检测到预期的信标信号(信标错过),则监听间隔被暂时设为SLI。如果WLAN客户端然后在检测到预定数目的连续信标错过之前检测到预期的信标信号,则立即使监听间隔返回到最初监听间隔MLI(或TLI)。
背景技术
本公开一般涉及用于无线LAN客户端的装置和方法。更具体地,本公开涉及用于无线局域网(WLAN)客户端的监听间隔(LI)选择的装置和方法。
随着社交联网在当今世界日益流行,对智能电话连接到网络的需求变得非常突出。WLAN技术(遵循IEEE 802.11协议)是关键且成本高效的技术之一,该技术允许智能电话连接到网络。由于智能电话是用电池供电的设备,因此WLAN的挑战是尤其在待机(无话务状况)期间以减少的功耗维持与骨干网络的连通性。WLAN功耗占到总的电池功率的相当大一部分,从而影响了智能电话的待机时间。期望减少智能电话的待机功率,从而显著增加智能电话的待机时间。以下简要描述了IEEE 802.11规范所提供的功率节省协议。
根据IEEE 802.11规范,移动站(STA)(诸如智能电话)指定与无线接入点(AP)关联阶段(例如,设立)期间的监听间隔(LI)。LI决定STA多频繁地苏醒以监听从AP周期性传送的信标信号。例如,为2的LI可被选择以使得STA苏醒以接收从AP传送的每隔一个的信标信号。此外,STA还应针对要在由AP输出的DTIM信标(递送话务指示消息)之后递送的广播帧遵循DTIM信标。如果STA忽略广播帧,则它可遵循关联阶段期间指定的LI。如果LI被指定为高值,则功耗可被显著降低。然而,高LI值将会不利地影响WLAN链路的性能,因为STA将不得不感测已在AP处缓冲了长时间的话务。例如,如果信标间隔是100ms而由STA指定的LI为5,则为了感测AP上缓冲帧的存在,引入了500ms(5×100ms)的较差情形等待时间。无论何时STA进入功率节省模式,这种等待时间对于取回下行链路帧而言继续存在。出于这些原因,LI通常被设为1,以使得STA苏醒以监听每一信标信号,从而减少数据路径上的等待时间。然而,这提出了关于STA的功耗增加的问题。
根据本发明,WLAN客户端(STA)的监听间隔被选择为具有多个值之一,包括开始监听间隔(SLI)和一个或多个较长的监听间隔(例如,暂态监听间隔(TLI)和最大监听间隔(MLI))。监听间隔响应于以下情况被设为开始监听间隔SLI:(1)检测到WLAN客户端的应用处理器处于苏醒状态,(2)检测到无线链路上的传送/接收活动,或者(3)没能在无线链路上检测到预期的信标信号。响应于检测到在无线链路上不存在传送/接收活动达数(N)个连续开始监听间隔,监听间隔从SLI增加到较长监听间隔(例如,增加到暂态监听间隔TLI)。响应于检测到在无线链路上不存在传送/接收活动达数(M)个连续暂态监听间隔,监听间隔可从暂态监听间隔TLI进一步增加到更长监听间隔(例如,增加到最大监听间隔MLI)。
如果监听间隔被设为较长监听间隔(TLI或MLI)之一,且WLAN客户端没能检测到预期的信标信号(信标错过),则监听间隔被暂时设为(减少到)开始监听间隔SLI。作为响应,WLAN客户端以开始监听间隔SLI苏醒,并试图检测预期的信标信号。如果WLAN客户端检测到预期的信标信号,则在检测到预定数目(X)个连续信标错过之前,监听间隔立即返回到在最初信标错过被检测到时实现的较长监听间隔(TLI或MLI)。以此方式,可在存在少于X个连续信标错过时维持相对较长的监听间隔。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高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高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80074953.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