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植物的蛋替代物和制造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280065833.5 | 申请日: | 2012-11-0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03000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27 |
| 发明(设计)人: | 约书亚·蒂特里克;约翰内斯·亨德里克斯·安东尼厄斯·布特;克里斯多佛·迈克尔·琼斯;梅甘·亚历山大·克莱门茨;摩根·安·奥利维拉;洛伦佐·阿巴内罗 | 申请(专利权)人: | 汉普顿克里克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3L7/10 | 分类号: | A23L7/10;A23L1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62 | 代理人: | 王思琪,郑霞 |
| 地址: | 美国加利***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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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植物 替代 制造 方法 | ||
1.一种用作蛋替代物的组合物,其包含
(i)豌豆蛋白质分离物,和
(ii)改性淀粉;
其中所述组合物基本上不含蛋,并且其中所述组合物具有60至100%的天然蛋的乳化性。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豌豆蛋白质是黄豌豆蛋白质;或者其中所述组合物在生产食物产品中用作乳化剂。
3.如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豌豆蛋白质分离物含有80%的蛋白质;或者其中所述组合物在生产食物产品中用作乳化剂,且所述食物产品是可食用的乳液、调味酱或蛋奶糊。
4.如权利要求3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可食用的乳液是调味品或蛋黄酱。
5.如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按重量计,所述组合物的10%至30%为蛋白质。
6.如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按重量计,所述组合物的1%至10%为脂肪;或者其中所述豌豆蛋白质分离物来自黄豌豆粉,并且所述黄豌豆粉和所述改性淀粉的重量比的范围为6:4至4:6。
7.如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豌豆蛋白质分离物为预水化的;或者其中所述豌豆蛋白质分离物来自黄豌豆粉,并且所述黄豌豆粉和所述改性淀粉的重量比为约1:1。
8.如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豌豆蛋白质分离物来自黄豌豆粉,并且其中所述黄豌豆粉和所述改性淀粉的重量比的范围为7:3至3:7。
9.如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为不含蛋的蛋黄酱并且其具有基本上与蛋-蛋黄酱对照相同的油滴分布。
10.如权利要求9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具有按重量计1%至5%的蛋白质含量。
11.如权利要求9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在由人评级时基本上与标准的78%全脂蛋黄酱相同。
12.如权利要求9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基本上不含饱和脂肪。
13.如权利要求9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不含天然蛋的高胆固醇含量。
14.如权利要求9的组合物,其包含按重量计约50%的豌豆蛋白质分离物和约50%的改性淀粉。
15.如权利要求9的组合物,其包含按重量计约59%的豌豆蛋白质分离物和约41%的改性淀粉。
16.如权利要求9的组合物,其包含按重量计约46%的豌豆蛋白质分离物,约46%的改性淀粉,约4%的瓜尔胶和黄原胶混合物,以及约4%的羧甲基纤维素。
17.如权利要求1-16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改性淀粉为来源于糯玉米的冷水可溶性改性淀粉。
18.一种食物产品,其含有权利要求1-8之一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在生产所述食物产品中用作乳化剂。
19.如权利要求18的食物产品,其中所述食物产品是可食用的乳液、调味酱或蛋奶糊。
20.如权利要求19的食物产品,其中所述可食用的乳液是调味品或蛋黄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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