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头发修复无效
申请号: | 201280061457.2 | 申请日: | 2012-10-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411411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0-22 |
发明(设计)人: | 卡罗斯·K·韦斯利;特里沃·路易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皮洛福克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7/3205 | 分类号: | A61B17/3205;A61B17/32;A61F2/10;A61B17/00;A61B17/3209 |
代理公司: | 北京派特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70 | 代理人: | 浦彩华;武晨燕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头发 修复 | ||
1.一个系统,包括:
一个主体,其中该主体包括一个手柄部分、一个桥接部件以及一个远端臂,其中该桥接部件在该手柄部分与该远端臂之间;
一个可移除地耦合到该主体上的解剖模块,该解剖模块包括一个组织分离装置;以及
一个提取模块,其中该提取模块包括一个取心部件、多个切割特征、以及至少一个组织移除端口,其中该组织移除端口由该远端臂承载,其中该提取模块包括一个中心提取轴线。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系统包括一个外部参考模块。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统,其中该外部参考模块为一个可视化部件,其中该可视化部件包括一个中心可视化轴线。
4.如权利要求1到3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该移除端口包括一个组织移除路径的一部分,其中该组织移除路径与一个组织储槽处于流体联通。
5.如权利要求1到4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该解剖模块是可操纵的,以便分离多个组织层从而产生一个腔。
6.如权利要求1到5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当该提取模块在一个皮下腔中时,该外部参考模块在一个外部组织表面的外部。
7.如权利要求1到6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该提取模块在该腔内沿着一个内部组织表面是可操纵的。
8.如权利要求1到7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该提取模块被配置成用于在皮下提取一个毛囊。
9.如权利要求1到8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该外部参考模块被可联通地附接到该提取模块上。
10.如权利要求1到9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该系统包括一个提取触发器以及一个对准调节器,其中该对准调节器由一个与该提取模块联通的电缆承载,其中当该对准调节器被致动时,该中心提取轴线关于一个第一轴线是可枢转的,以便与一个靶标组织对准,其中当该提取触发器被致动时,该提取模块沿着该组织移除路径移除该靶标组织。
11.如权利要求1到10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该系统包括一个真皮移位器,其中该真皮移位器包括多个针,其中该多个针是可致动的,以便使一个靶标组织与该中心提取轴线对准。
12.如权利要求3到11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该中心可视化轴线始终与该中心提取轴线对准。
13.如权利要求1到12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该系统包括多个独立可控的组织移除器具,其中每一个组织移除器具被耦合到一个相对应的抽吸端口上。
1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其中该可视化部件包括一个超声波装置。
1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其中该可视化部件包括一个尖杆。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皮洛福克斯有限公司,未经皮洛福克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80061457.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