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在具有自动变速器的机动车中在惯性运行阶段期间或之后自动关断和起动内燃机的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280059602.3 | 申请日: | 2012-11-29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58942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30 |
| 发明(设计)人: | B·克劳斯;J·特里布洛斯基;A·埃维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马股份公司 |
| 主分类号: | F16H61/14 | 分类号: | F16H61/14;F02N11/08;F02D13/02;F02D13/00;F02D13/06;F02D41/12 |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董华林 |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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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具有 自动变速器 机动车 惯性 运行 阶段 间或 之后 自动 起动 内燃机 方法 | ||
1.用于在具有自动变速器或自动化的变速器的机动车中借助起停装置自动关断和起动内燃机的方法,所述起停装置在内燃机惯性运行阶段(SB)中导入内燃机的自动关断过程,并且当存在至少一个接通要求(EA)时所述起停装置导入内燃机的自动起动过程,其特征在于,为了在内燃机惯性运行阶段(SB)中关断内燃机,至少几乎禁止内燃机气缸的换气,并且同时控制在内燃机和变速器之间设置用于力传递的变矩器跨接离合器(WK),使得变矩器跨接离合器(WK)至少几乎保持接合或进行接合。
2.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内燃机气缸的排气门(AV)的关闭和/或进气门(EV)的关闭,禁止内燃机气缸内的换气。
3.根据权利要求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通过排气门(AV)的关闭来禁止气缸内的换气时,控制进气门(EV),使得预定量的新鲜空气流入气缸中,从而在气缸中不留有剩余气体。
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至少几乎禁止换气并且保持因惯性运行而停止的燃烧,直到内燃机在变矩器跨接离合器(WK)脱开的情况下停机和/或直到导入起动过程。
5.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变矩器跨接离合器(WK)至少几乎保持接合,直到达到或低于预定的转速阈值(300~400转/分),所述预定的转速阈值(300~400转/分)小于怠速转速阈值,优选小于500转/分。
6.用于实施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的方法的起停装置,其包括用于在具有自动变速器或自动化的变速器的机动车中导入内燃机的自动关断过程和起动过程的控制单元、用于检测机动车惯性运行阶段(SB)的第一检测装置、用于禁止内燃机气缸换气的换气禁止单元和用于控制在内燃机和变速器之间设置用于力传递的变矩器跨接离合器(WK)的致动器,其特征在于,在检测到内燃机的惯性运行阶段(SB)时,控制单元控制换气禁止单元,使得内燃机气缸内的换气至少几乎被禁止,并且同时用于控制变矩器跨接离合器(WK)的致动器被控制,使得变矩器跨接离合器(WK)至少几乎保持接合或进行接合。
7.根据权利要求6的起停装置,其特征在于,为了禁止换气,换气禁止单元至少几乎关闭内燃机气缸的排气门(AV)和/或进气门(EV)。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的起停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即使在最低变速器转速下也用于确保接合以及用于调节变矩器跨接离合器(WK)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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