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胫骨部件有效
申请号: | 201280054198.0 | 申请日: | 2012-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30071B | 公开(公告)日: | 2016-10-12 |
发明(设计)人: | 克里斯蒂安·鲁道夫·乌斯特休詹 | 申请(专利权)人: | 克里斯蒂安·鲁道夫·乌斯特休詹 |
主分类号: | A61F2/38 | 分类号: | A61F2/38 |
代理公司: | 北京商专永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00 | 代理人: | 葛强;方挺 |
地址: | 南非约*** | 国省代码: | 南非;Z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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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胫骨 部件 | ||
1.一种适于在整形外科假体中使用的胫骨部件,该假体包括股骨部件和衬垫支承件,所述胫骨部件包括:
-平面型胫骨板,其具有上支承面和下连接面;并且
-所述胫骨板还具有至少一个用于可拆卸地将所述衬垫支承件固定于所述胫骨板的衬垫支承件连接装置,所述胫骨板配置能够可互换地接纳在就位时与其固接的衬垫支承件,或者在就位时能够相对所述胫骨板保持活动的衬垫支承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胫骨部件,其中所述衬垫支承件可拆卸地固定于所述胫骨部件,以防止所述衬垫支承件相对于所述胫骨部件活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胫骨部件,其中所述衬垫支承件的活动方式为旋转活动、平移活动、或旋转活动与平移活动的组合。
4.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胫骨部件,其中所述衬垫支承件包括用于接纳所述股骨部件的凹面。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胫骨部件,其中所述衬垫支承件上的所述凹面呈现大致6°的曲率。
6.如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胫骨部件,其中所述衬垫支承件包括用于接纳所述股骨部件的平面。
7.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胫骨部件,其中所述股骨部件抵靠于所述衬垫支承件的所述凹面上,以用于活动式衬垫支承件假体部件。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胫骨部件,其中所述股骨部件抵靠于所述衬垫支承件的所述平面上,以用于固定式衬垫支承件假体部件。
9.如权利要求4或6所述的胫骨部件,其能够可互换地接纳用于活动式支承的假体部件的衬垫支承件或用于固定式支承的假体部件的衬垫支承件。
10.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胫骨部件,其中所述胫骨板包括位于所述胫骨板距膝盖中心线最接近的一侧的直交凸缘,所述直交凸缘上设有环形的或倾斜设置的开口。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胫骨部件,其中所述连接装置为主连接件,其可选择采用螺钉和螺纹孔的形式,用于将所述衬垫支承件定位及可释放地固定于所述直交凸缘上,并最终将其定位和固定在所述胫骨板上。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胫骨部件,其中所述主连接件可选择并且可替换地采用一种悬臂销的形式,该悬臂销具有长形的柱体和弯折的末端以形成一种悬臂式卡扣结构,用于可释放地将所述衬垫支承件固定于所述直交凸缘上并最终将其固定于所述胫骨板上。
13.如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胫骨部件,其中所述主连接件与一辅助连接装置相配合。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胫骨部件,其中所述辅助连接装置选自定位部件、边缘通道、夹持部件以及固定器的集合。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胫骨部件,其中所述定位部件和所述夹持部件均位于所述衬垫支承件上。
16.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胫骨部件,其中所述定位部件位于后部地设置在所述衬垫支承件上,用以卡扣连接在位于所述胫骨板上的边缘凹部上。
17.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胫骨部件,其中所述夹持部件位于前部地设置在所述衬垫支承件上,用以与位于所述胫骨板上的互补形状的固定器相摩擦啮合。
18.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整形外科假体部件的胫骨部件,该假体部件包括股骨部件、衬垫支承件和胫骨部件,其中,所述胫骨部件包括具有上支承面及下连接面的平面型胫骨板;并且所述胫骨板还具有至少一个用于可拆卸地将所述衬垫支承件固定于所述胫骨板的衬垫支承件连接装置。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胫骨部件,其中所述衬垫支承件可包括在其上的凹面、或者是在其上的平面、再或者是在所述衬垫支承件的相反两面上的平面及凹面的组合。
20.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胫骨部件,其中所述股骨部件包括:具有前构件和后构件的椭圆形本体以及内部股骨连接面;股骨关节支承面和内部股骨连接面两者在沿着所述前构件长度上的任何点处具有大致相同的横截面曲率,由此使所述内部股骨连接面的半径增大并使固定骨组织的截面线长度增加;并且所述内部股骨连接面进一步限定了延伸到其基本外周边缘的连接线。
21.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胫骨部件,其用于人体对象,尤其用于人体膝盖。
22.一种对膝关节中的软骨缺陷表面区域进行表面重构的修复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属于微创疗法,其包括应用和植入包括基本上如权利要求1至21所述的股骨部件以及基本上如本文所述的胫骨部件的整形外科假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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