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惯性驱动促动器有效
| 申请号: | 201280049975.2 | 申请日: | 2012-11-0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75173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2-15 |
| 发明(设计)人: | 高桥雅矢 | 申请(专利权)人: | 奥林巴斯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H02N2/00 | 分类号: | H02N2/00 |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72002 | 代理人: | 王成坤,胡建新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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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惯性 驱动 促动 | ||
1.一种惯性驱动促动器,其特征在于,具有:
移位机构,在第一方向和与所述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上产生微小移位;
振动基板,由于所述移位机构的所述微小移位而往复运动;
移动件,配置于所述振动基板的平面上;以及
第一磁场产生机构,以在所述振动基板的与所述移动件对置的朝向上磁性吸引力或磁性排斥力起作用的方式,产生磁场,
所述移动件具有引导由所述第一磁场产生机构产生的磁束的第一磁轭,以使由第一磁场产生机构产生的磁束无论N极、S极都集中在所述移动件的与所述振动基板对置的面上,
该惯性驱动促动器在所述振动基板的与所述移动件对置的朝向的相反一侧具有第二磁轭,
所述第二磁轭对从所述第一磁场产生机构产生的磁场进行控制,以使由所述第一磁场产生机构产生的磁束无论N极、S极都集中在固定件侧的面上,由此控制在所述移动件与所述振动基板之间起作用的摩擦力,并驱动所述移动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惯性驱动促动器,其特征在于,
还具有第二磁场产生机构,该第二磁场产生机构与所述第一磁场产生机构不同,并以在所述移动件与所述振动基板对置的方向上磁性吸引力或磁性排斥力起作用的方式产生磁场,
为了引导由所述第二磁场产生机构产生的磁束,以使由所述第二磁场产生机构产生的磁束也与由所述第一磁场产生机构产生的磁束一起无论N极、S极都集中在固定件侧的面上,所述第二磁轭配置于所述第二磁场产生机构周边,
通过对从所述第一磁场产生机构和所述第二磁场产生机构中的至少一个产生机构产生的磁场进行控制,由此控制在所述移动件与所述振动基板之间起作用的摩擦力,并驱动所述移动件。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惯性驱动促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磁场产生机构是电磁线圈。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惯性驱动促动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磁场产生机构是永久磁铁。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惯性驱动促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移位机构是压电元件。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惯性驱动促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动基板是非磁性体。
7.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惯性驱动促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动基板具有非磁性部和磁性部。
8.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惯性驱动促动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振动基板上,至少一部分具有所述第一磁场产生机构。
9.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惯性驱动促动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振动基板上,至少一部分具有所述第二磁场产生机构。
10.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惯性驱动促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动基板兼具所述第二磁轭的功能。
11.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惯性驱动促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件具有永久磁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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