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胶凝的食物浓缩物无效
| 申请号: | 201280038453.2 | 申请日: | 2012-08-0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5729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6-11 |
| 发明(设计)人: | 彼得·赛德;卡蒂·伯特;卡-姆·杜;海伦·惠特莫尔;尼尔·克里滕登 | 申请(专利权)人: | CP凯可股份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3L1/05 | 分类号: | A23L1/05;A23L1/0524;A23L1/221;A23L1/39 |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牟静芳;郑霞 |
| 地址: | 丹麦小*** | 国省代码: | 丹麦;D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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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食物 浓缩物 | ||
1.一种胶凝的食物浓缩物,其无或基本无脱水收缩作用,且其特征在于所述浓缩物不需要含有钙或多元醇的成分,但所述浓缩物在施加热下以1:10至1:100的比率被稀释在含水液体中且随后被允许冷却之后即使当完全冷却时,将不长皮或重新胶凝。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浓缩物,其中所述凝胶包括通过钠源例如盐而凝固的低甲氧基果胶,且其中所述浓缩物中的蔗糖当量百分数小于10%,优选地小于6%。
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浓缩物,其中所述凝胶至少三个月、更优选地至少六个月、最优选地至少十二个月内无或基本无脱水收缩作用。
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浓缩物,其中所述冷却的浓缩物最初仍是足以允许添加非耐热成分例如蔬菜块、剪切的草药、水果块、调味料、色素、香料、增稠剂、益生菌、维生素或适合用在食物中而不损害最终的凝胶的任何其他敏感的化合物的流体。
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浓缩物,其中所述浓缩物的盐含量为至少5%,优选地至少10%。
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浓缩物,其中所述盐的少部分被可选择的非钙盐替换以生产低钠浓缩物。
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浓缩物,其中所述浓缩物包括赋予味道的成分,所述赋予味道的成分可以包括肉、鱼、草药、水果或蔬菜中的一种或多种的液体或可溶解提取物或浓缩物中的一种或多种,和/或调味剂,和/或酵母提取物,和/或蔬菜、大豆、鱼或肉源的水解蛋白,所述赋予味道的组分还可以包括草药、蔬菜、水果、肉、鱼、甲壳类或它们的微粒。
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浓缩物,其中20g物质溶解在1升沸水中的时间小于四分钟,优选地小于两分钟。
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浓缩物,其中所述浓缩物被包装进消费者可使用的包装中。
1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浓缩物,其中所述浓缩物被胶凝,使得消费者能够将其从所述包装中整块地移除。
11.根据权利要求1-10所述的浓缩物,其中所述浓缩物通过在施加热下以1:10至1:100的比率用含水液体稀释所述浓缩物而提供原汁、汤、沙司、肉汁或用于烹饪中的调味成分。
12.一种生产胶凝的食物浓缩物的方法,所述胶凝的食物浓缩物无或基本无脱水收缩作用且其特征在于:
胶凝通过将钠源例如盐加入低甲氧基果胶的水溶液来引起,其中存在的蔗糖当量百分数小于10%,优选地小于6%,
不存在超过钙或多元醇的伴随水平的成分,且
所述浓缩物在施加热下以1:10至1:100的比率稀释在含水液体中且随后冷却后将不长皮或重新胶凝,
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a.在热水中充分溶解所述低甲氧基果胶,
b.任选地加入糖、麦芽糖糊精和赋予味道的组分且允许此混合物均化,
c.加入盐,重新均化并冷却,以及
d.将所述冷却的浓缩物装进模具或消费者可使用的包装中以凝固。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冷却的浓缩物凝固之前可以将非耐热成分例如蔬菜块、剪切的草药、水果块、调味料、色素、香料、增稠剂、益生菌、维生素或适合用在食物中的任何其他敏感的化合物加入所述冷却的浓缩物中。
14.根据权利要求12-13所述的方法,其中存在的盐的量为至少5%,优选地至少10%。
15.根据权利要求12-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盐的少部分被可选择的非钙盐替换以生产低钠浓缩物。
16.根据权利要求12-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浓缩物由消费者从所述包装中整块地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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