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改善的味道的水溶性表面活性剂组合物有效
| 申请号: | 201280036220.9 | 申请日: | 2012-08-0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64113B | 公开(公告)日: | 2016-10-19 |
| 发明(设计)人: | S·H·霍克二世;J·C·霍特;M·A·海斯特;B·D·克莱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洁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K8/55 | 分类号: | A61K8/55;A61K8/44;A61K8/41;A61Q11/00;A61Q11/02 |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王旭 |
| 地址: | 美国俄***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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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改善 味道 水溶性 表面活性剂 组合 | ||
1.一种经处理的表面活性剂组合物,包含水溶性表面活性剂并表现出改善的味道,所述组合物包含:
a)按所述组合物的重量计10%至94%的水溶性表面活性剂,所述水溶性表面活性剂选自烷基磷酸酯表面活性剂、烷基磷酸酯乙氧基化表面活性剂、甜菜碱表面活性剂、甜菜碱乙氧基化表面活性剂、氧化胺表面活性剂、以及它们的混合物;和
b)按所述组合物的重量计3%至90%,优选3%至20%的水;
c)其中所述组合物还包含:
i)按所述水溶性表面活性剂的重量计少于4%的总不可取的非极性物质;
ii)按所述水溶性表面活性剂的重量计少于2.5%的醇,所述醇具有大于4的碳链长度;
iii)按所述水溶性表面活性剂的重量计少于1%的胺和酰胺物质;和
iv)按所述水溶性表面活性剂的重量计少于1%的不可取的非极性物质,所述非极性物质选自醛、酯、酮和有机酸。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水溶性表面活性剂至少30%可溶于水。
3.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水溶性表面活性剂选自椰油酰氨基丙基甜菜碱、月桂基甜菜碱、辛基/癸酰胺基甜菜碱、单烷基磷酸酯、乙氧基化单烷基磷酸酯、氧化胺、以及它们的混合物,并且优选为乙氧基化单烷基磷酸酯表面活性剂。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按所述组合物的重量计10%至50%的水溶性表面活性剂。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按所述水溶性表面活性剂的重量计少于2%的不可取的非极性物质。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按所述水溶性表面活性剂的重量计少于1%的醇,所述醇具有大于4的碳链长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经处理的表面活性剂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
a)按所述组合物的重量计10%至94%的乙氧基化单烷基磷酸酯表面活性剂;
b)按所述组合物的重量计3%至90%的水;
c)按所述水溶性表面活性剂的重量计少于4%的不可取的非极性物质;和
d)按所述水溶性表面活性剂的重量计少于2.5%,优选少于0.5%的醇,所述醇具有大于4的碳链长度。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剂选自椰油酰氨基丙基甜菜碱,并且包含按所述椰油酰氨基丙基甜菜碱表面活性剂的重量计少于3%的不可取的非极性物质;并且包含按所述椰油酰氨基丙基甜菜碱表面活性剂的重量计少于1%的胺和酰胺物质。
9.一种口腔护理组合物,包含权利要求1的表面活性剂组合物,其中所述口腔护理组合物为选自以下的形式:牙膏、牙粉、牙胶、龈下胶、漱口水、摩丝、泡沫、口喷剂、锭剂、咀嚼片、口香糖或假牙产品。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将所述口腔护理组合物掺入条或膜上,用于直接施用或附接到口腔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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