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颚式制砂机有效
申请号: | 201220747174.0 | 申请日: | 2012-12-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2962528U8 | 公开(公告)日: | 2016-10-19 |
发明(设计)人: | 朱兴良 | 申请(专利权)人: | 朱兴良 |
主分类号: | B02C1/02 | 分类号: | B02C1/02;B02C1/1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22006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颚式制砂机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颚式破碎机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是一种颚式制砂机。
背景技术
颚式破碎机,也称颚破,是历史最悠久,使用最广泛的破碎设备之一。
颚破是典型的“粗破”设备。
这里的粗破有两个涵义:
一、颚破并非精密设备,结构简单、制造容易(普通机床就能胜任)、使用和维修均方便,运行成本也很低(例如颚破的磨损是反击破的1/3-1/5,电耗是冲击破的1/3-1/2),因此颚破至今一直受欢迎;
二、颚破的出料较粗,很难破细料,这与颚破的破碎腔形结构有关,通常破碎至30mm以下颗粒就很难了。
如果能用颚破破碎细料,即用“粗破级”的设备干“细碎级”的活,其经济效益则可大幅度提升。
现有技术颚破破碎副不能均匀细碎的结症在于:
一是破碎腔的角度结构不合理。呈“V”型的破碎腔在每一个循环冲程作功后,排出的是一堆三角形体积的物料。因颚破是典型的单颗粒破碎(没有层压破碎),所以三角形体积的颗粒大小尺寸集中度差,出料经筛分后的筛上物料(超过符合规格尺寸的物料)返回重破的比例高,影响破碎效率;
二是破碎机理不合理。现有技术颚式破碎机是单颗粒破碎机理,出料成品 的颗粒尺寸与破碎腔间隙尺寸直接划等号,即多大的破碎腔间隙就出多大的产品,但破碎腔的间隙受结构限制不能太小,故制约了颚破的细碎功能(比如细碎的颗粒尺寸临界砂的级别时则无法再细碎)。
三是颚破结构不合理,现有技术破碎机动颚下部存在“减力效应”弊端,更谈不上具备随着破碎物料破细而需破碎力更大的破碎机理。
因此,欲使颚破机型破细料乃至直接,就要在破碎副的创新设计和改变其破碎机理上突破。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颚式破碎机不能细碎的缺陷,提供一种结构简单、造价低廉、破碎效率高、省时省功耗、能将大颗粒原料直接均匀细碎的颚式制砂机。打破现有技术运用锤式、辊式、冲击式等机型经多级破碎方能细碎的局限,简化采矿生产线的流程。
为了达到以上目的,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颚式制砂机,包括机架、偏心驱动轴机构、动颚机构、肘板机构和破碎副机构,所述破碎副机构由主固定颚板和主活动颚板组成,主固定颚板和主活动颚板的工作面对峙形成主破碎腔,主固定颚板和主活动颚板的工作面上设有齿形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主固定颚板和主活动颚板的下部分别延伸连接有副固定颚板和副活动颚板,副固定颚板和副活动颚板的工作面对峙形成的副破碎腔呈狭长型结构;
所述狭长型结构副破碎腔的破碎方向长度为110~550mm;
所述狭长型结构副破碎腔的夹角角度范围为-8~+8度。
本发明的显著结构特征是:在主破碎腔的下端设置一个狭长型结构的副破碎腔。该狭长型结构副破碎腔的破碎方向长度为110~550mm。
本发明的显著功能特征是:使颚式破碎机具有均匀破碎细料的功能。
破碎出的料有两大特点:
一是“细”;所谓“细”,就是所破碎出的料要比相同规格型号的现有技术颚式破碎机细得多;
二是“均匀”。所谓“均匀”,就是其颗粒大小能最大限度地集中在所需成品料的规格范围内,即产品颗粒尺寸大小集中度高。
本发明的核心技术是:通过狭长型结构破碎腔设计和层压破碎机理的运用,提升了颚式破碎机的破碎功能,使原为粗碎设备的颚式破碎机实现物料均匀细碎。
本发明均匀细碎的功能机理是通过科学的“狭长型破碎腔”设计及高效的“层压破碎机理”运用相结合来实现的:
1.“狭长型破碎腔”设计
偏心轴转一圈,一个破碎循环,所排放的物料是破碎腔底部的一个倒三角形区的体积。先分析极端情况,在倒三角腔型状态下,哪怕是排放口调至最小即破碎副两颚板下端的间隙调至零(超过零将会导致颚板相撞而毁机),还是会排放出粗料来。
而在狭长型结构容积下,完全可根据所需物料成品尺寸大小来设置排放口尺寸。并保证每次排放的容积都是该狭长型结构区中的料,不让上腔物料漏排。
显然,下部设置了狭长型结构的破碎腔,要比现有技术“V”字形结构腔型破碎出来的成品料要细、且更均匀,这就是狭长型结构腔的优越性。
狭长型结构破碎腔设计要求:
(1)狭长型破碎腔的体积应大于每一个破碎循环所排放物料的体积;且这一体积内的物料被控制在狭窄腔区范围,颗粒控制在成品规格料尺寸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朱兴良,未经朱兴良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20747174.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