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天井钻机导向支柱有效
申请号: | 201220709147.4 | 申请日: | 2012-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3066872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17 |
发明(设计)人: | 尚小娟;郑文;贾文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徐州工程机械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E21B15/00 | 分类号: | E21B15/00 |
代理公司: | 徐州支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44 | 代理人: | 刘新合 |
地址: | 2210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天井 钻机 导向 支柱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具体是一种天井钻机导向支柱,属于天井钻机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近几年来,天井钻机被广泛应用于煤矿、有色金属矿等工程开发中。导向支柱是天井钻机进行钻进的必需部件,起到导向和承载扭矩的作用。目前公知的导向支柱为下端带有法兰盘的空心圆柱体,法兰盘一周上有通孔,工作台上有对应的螺纹孔,螺钉穿过通孔将法兰盘与工作台相固定,从而使整个导向支柱与工作台成一体。
但是现有结构仍然存在着一些缺陷:在工作台上直接打孔,加工难度较大,成孔精度不容易保证,导向支柱拆卸不方便,大幅影响加工效率和安装效率。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天井钻机导向支柱,加工难度小,省略了在工作台上打孔进行安装的步骤,定位精度高,拆卸方便,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天井钻机导向支柱,包括导向柱体,还包括导向柱支座和定位悬置板;导向柱支座下端面焊接于工作台上,上端面开有螺纹孔,定位悬置板上端面开有与导向柱支座上端面开设的螺纹孔相对应的通孔一,导向柱体下部为带孔法兰盘,带孔法兰盘上开有与定位悬置板上的通孔一相对应的通孔二;螺栓依次穿过导向柱体上的通孔二、定位悬置板上的通孔一及导向柱支座上的螺纹孔将导向支柱体、定位悬置板和导向柱支座固定在一起。
作为针对上述技术的改进,本实用新型在导向柱支座上端面中间位置开有凹孔,在定位悬置板下端面开有与导向支座中的凹孔相对应的凸体,定位悬置板通过凸体与导向柱支座中的凹孔配合安装在一起;将导向支座中的凹孔与定位悬置板中的凸体均设为圆柱形;上述改进方案,使导向柱支座与定位悬置板之间的连接更加牢固,稳定性高,避免了长期使用后出现左右晃动的情形,同时提高了本实用新型定位的精确度,降低使用故障,延长使用寿命,凹孔与凸体设为圆柱形,降低了加工难度,同时起到了准确定位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作为针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本实用新型在定位悬置板上端面开有键槽一,在带孔法兰盘下端开有键槽二,同时还设有定位键;定位键通过键槽一和键槽二将定位悬置板与导向支柱体固定在一起。定位键和键槽的使用,进一步增加了本实用新型的稳固性和定位的精确度。
与公知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在工作台上焊接一导向柱支座,将导向柱体通过定位悬置板与定位键固定在导向柱支座上,增加了导向柱的稳固性和安装时的准确性,提高了工作效率,另外,由于导向柱支座上端高出工作台一定距离,方便加工,定位精度高,出现不可挽回的加工失误后直接替换导向柱支座即可,降低生产成本,安装导向柱体的螺钉高出工作台一定距离,方便安装和拆卸。
附图说明
图1 为本实用新型工作状态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导向柱支座结构示意图;
图3 为本实用新型定位悬置板结构示意图;
图4 为本实用新型导向柱体示结构意图。
图中,1、工作台,2、导向柱支座,21、螺纹孔,22、凹孔,3、定位悬置板,31、圆柱形凸体,32、通孔一,33、键槽一,4、导向柱体,41、中空圆柱体,42、带孔法兰盘,43、通孔二,44、键槽二,5、定位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至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由导向柱支座2、定位悬置板3、定位键5以及导向柱体4组成;导向柱支座2焊接于工作台1上,上端面开有螺纹孔21,上端面中间位置开有圆柱形凹孔22,定位悬置板3下端面设有圆柱形凸体31,上端面开有键槽一33,并开有与导向柱支座2对应的通孔一32,定位悬置板3通过凸体31与导向柱支座2中的凹孔22配合而安装。导向柱体4上部为中空圆柱体41,下部为带孔法兰盘42,带孔法兰盘42上开有通孔二43,此通孔二43与定位悬置板3上的通孔一32相对应,带孔法兰盘42下端开有键槽二44。
安装时,先将定位悬置板3与导向柱支座2装配,然后依次安装定位键5及导向柱体4,通孔一32、通孔二43及螺纹孔21相对应,并以螺钉相连接,将导向柱支座2、定位悬置板3及导向柱体4固定在一起,拆装方便,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徐州工程机械研究院,未经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徐州工程机械研究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20709147.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