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燃气灶有效
| 申请号: | 201220586449.7 | 申请日: | 2012-11-08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927895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08 |
| 发明(设计)人: | 王山伟;贾贵胜;张炳卫;孙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4C3/08 | 分类号: | F24C3/08;F24C15/22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世纪恒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44287 | 代理人: | 胡海国 |
| 地址: | 241009 安徽省芜***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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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燃气灶 | ||
1.一种燃气灶,包括具有开口的面板、支撑所述面板的底壳,以及燃烧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于所述面板开口处的聚能盘,所述燃烧器位于所述聚能盘内,所述聚能盘下方设置有增压盘,所述增压盘侧壁开设有二次空气补充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增压盘侧壁的二次空气补充孔均匀设置,且整体呈向左或向右旋转式设置,其倾斜角度为L,0°≤L<90°,所有二次空气补充孔开口面积之和为S1,S1>1000mm2。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倾斜角度L取值范围为:25°≤L<45°;所有二次空气补充孔开口面积之和S1取值范围为:3000mm2<S1<10000mm2。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倾斜角度L=30°±5°;所有二次空气补充孔开口面积之和S1=3500 mm2±500mm2。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器上设置有火孔和/或火槽;且所述燃烧器的火孔和/或火槽不高于聚能盘的顶面;所述二次空气补充孔开口处设置有翻边,所有翻边与增压盘侧壁间形成的空气通风口面积之和为S2,3000mm2<S2<10000mm2;所述二次空气补充孔开口形状至少为以下之一:圆形、方形、平行四边形或三角形。
6.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壳设置有增压风扇。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增压风扇外围设置有风道结构。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器上设置有火孔和/或火槽;且所述燃烧器的火孔和/或火槽不高于聚能盘的顶面;所述二次空气补充孔开口处设置有翻边,所有翻边与增压盘侧壁间形成的空气通风口面积之和为S2,3000mm2<S2<10000mm2。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聚能盘的内表面设置有若干压点或设置有镜面反射层。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的开口处设置有密封圈;所述增压盘底部与所述燃烧器的炉头连接;所述聚能盘可拆卸地设置在所述增压盘上,所述聚能盘的下部具有供所述燃烧器的炉头穿过的中心开口,所述中心开口与所述燃烧器的分气盘具有间隙,所述增压盘底部设置有汤汁积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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