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管道与内窥监视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220503775.7 | 申请日: | 2012-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2856902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03 |
发明(设计)人: | 李笋;吕志荣;禤棉锦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笋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H04N5/225;B65H75/3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29600 ***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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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管道 监视 系统 | ||
1.一种管道与内窥监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监视装置本体、安装于监视装置本体上的基座、通过一安装机构可转动安装于基座上的线架、及安装于线架内且一端可向外活动的线缆。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道与内窥监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机构包括安装于基座上的主轴、安装于主轴上的轴承、及限位装置,该线架安装于轴承上,该限位装置安装于主轴上且位于线架内。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管道与内窥监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装置包括手柄、安装于手柄上的旋钮、及安装于旋钮上的止动凸轮。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管道与内窥监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通过螺母与弹簧垫片固定而安装于主轴上。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管道与内窥监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上还设有线钩以引导线缆的活动。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管道与内窥监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线钩呈封闭环状或内侧具有开口的环状。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管道与内窥监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线钩与线架之间具有间隙,其小于线缆的直径。
8.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管道与内窥监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机构还包括安装于线架上对应轴承位置处的封盖。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道与内窥监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监视装置本体包括监视器/录像机、及摄像机,该基座安装于监视器/录像机上,摄像机/录像机安装于线缆的活动端上。
10.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管道与内窥监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线架相对于基座水平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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