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集合设置的深度处理综合设施有效
| 申请号: | 201220499819.3 | 申请日: | 2012-09-28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899669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24 |
| 发明(设计)人: | 李钟珮;包晨雷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E04H5/02 | 分类号: | E04H5/02;E03B3/08;C02F9/04;C02F1/78 |
| 代理公司: | 上海世贸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1128 | 代理人: | 陈颖洁 |
| 地址: | 200092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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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集合 设置 深度 处理 综合 设施 | ||
1.一种集合设置的深度处理综合设施,包括地下层和地面层,其特征在于地下层设有吸水井、消毒接触池,地面层设有提升泵房、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该吸水井与提升泵房连通,该提升泵房与臭氧接触池连通,臭氧接触池与活性炭滤池连通,活性炭滤池与消毒接触池连通,消毒接触池与出水管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深度处理综合设施,其特征在于:该设施的地下层一端集中设置有吸水井、反冲洗泵吸水池,上部的地面层叠合有提升泵房、反冲洗泵房、鼓风机房、配电间,提升泵房一侧设置有与吸水井连通的导流吸水区,该导流吸水区通过管道与臭氧接触池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深度处理综合设施,其特征在于: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叠合于消毒接触池上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深度处理综合设施,其特征在于:臭氧接触池和活性炭滤池均分为两组,对称布置在两侧,中间设置管廊,管廊部分连通提升泵房、反冲洗泵房、臭氧接触池和活性炭滤池。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深度处理综合设施,其特征在于:在两组活性炭滤池之间设置有清水渠,该清水渠通过管道与位于地下层的消毒接触池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深度处理综合设施,其特征在于:提升泵房对称布置两组提升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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