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快速钻进的钻具组合有效
申请号: | 201220435802.1 | 申请日: | 2012-08-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2755892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2-27 |
发明(设计)人: | 徐一龙;黄凯文;鹿传世;邵诗军;罗鸣;李磊;熊永卫;梁继文;张超;曾春珉;吴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B7/28 | 分类号: | E21B7/28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南锋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44228 | 代理人: | 刘广生 |
地址: | 100010 北京市东***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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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快速 钻进 组合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海洋油气田钻井的技术领域,涉及一种快速钻进的钻具组合。
背景技术
海洋钻井费用异常昂贵,通常情况下,半潜式平台(浅水)综合费用需人民币200万元/天,自升式平台综合费用需人民币150万元/天。为了降低昂贵的钻井成本,海洋作业者一直在寻求各种办法提高作业时效。
传统的钻井模式是先钻一个直径为914.4mm大井眼,然后下Φ762.0mm的导管并接Φ762.0mm的水下套管头及导向基板,接着进行一开的固井作业;在一开作业完成后,再在原来的井眼里钻一个Φ660.0mm的井眼,然后下Φ508.0mm的表层套管,并接Φ476.3mm水下套管头,然后进行而开固井作业。在二开作业结束后,方可下入防喷器组。
鉴于该钻井模式工艺过程繁琐,邵诗军曾在“石油钻探技术”2011年第1期中提出,可以用“一开双眼”的钻具组合来代替常规的作业模式。如图1所示,该钻具组合为:Φ660.0mm钻头1’+浮阀接头+配合接头+Φ203.0mm钻铤10余根+Φ203.0mm短钻铤2根+ 配合接头+Φ127.0mm加重钻杆数根+配合接头+Φ914.4mm扩眼器2’(水眼用钢板焊死)+配合接头+Φ127.0mm 加重钻杆数根+Φ127.0mm钻杆。
一年以来,中海油湛江分公司的作业者利用该钻具组合进行海洋表层钻井作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这种钻具组合有一定的弊端。主要表现在:①由于扩眼器水眼被焊死,扩眼器的牙齿不能被射流状水力冲洗,导致扩眼器往往磨损特别严重,有时候甚至一口井就要换一个扩眼器;②由于底部钻头依然较大,在钻遇一些可钻性较差的岩石时,不能钻入太深。
上述论述内容目的在于向读者介绍可能与下面将被描述和/或主张的本实用新型的各个方面相关的技术的各个方面,相信该论述内容有助于为读者提供背景信息,以有利于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各个方面,因此,应了解是以这个角度来阅读这些论述,而不是承认现有技术。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避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而提供一种可实现快速钻进的钻具组合。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提供一种快速钻进的钻具组合,包括钻柱,所述的钻柱的下端设有钻头,钻柱从下到上依次间隔设有下扩眼器和上扩眼器,钻头、下扩眼器和上扩眼器上均设有水眼。
其中,所述钻头、下扩眼器和上扩眼器上的水眼的直径依次减小。
其中,所述下扩眼器上设有3个直径为4mm的水眼,上扩眼器上设有3个直径为3mm的水眼。
其中,所述钻头的直径为444.5mm,下扩眼器的直径为660.0mm,上扩眼器的直径914.4mm。
由于采用了上述的结构,利用本实用新型钻具组合进行海洋表层钻具作业,可以避免“一开双眼”钻具组合的问题,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钻入较深的地层,作业时效能得到提高。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有益效果:
1) 该钻具组合简单,投资成本低。
2) 该实用新型钻具组合可以使作业时效得到提高,并且风险很小。
3) 该实用新型钻具组合简单方便,可在海上油气田的钻井作业中广泛应用。
附图说明
利用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但附图中的实施例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任何限制,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以下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
图1是现有的一开双眼的钻具组合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快速钻进的钻具组合的主视图。
在图2中包括有:1——钻柱、2——钻头、3——下扩眼器、4——上扩眼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本实用新型的核心在于提供一种快速钻进的钻具组合,其可以避免“一开双眼”钻具组合的问题,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钻入较深的地层,作业时效能得到提高。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未经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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