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超声波探伤对比样管刻槽深度测量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220412572.7 | 申请日: | 2012-08-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2814302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20 |
发明(设计)人: | 王卫华;葛玉宏;汪超;张志明;邓波;张琼;霍亚明;崔二炜;钱勇;马立立;苏景富;徐树凯;刘志华;魏克同;刘克永;邓宝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南京巨龙钢管有限公司;巨龙钢管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北京隆盛泰科石油管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B5/18 | 分类号: | G01B5/18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国为知识产权事务所 13120 | 代理人: | 米文智 |
地址: | 300457 天津市塘沽区信***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超声波 探伤 对比 样管刻槽 深度 测量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超声波探伤对比样管刻槽深度测量装置。
背景技术
钢管超声波对比样管是一种刻带有标准人工缺陷的钢管,主要用于钢管自动超声波探伤设备的定时校准。对比样管尺寸是API SPEC 5L《管线钢管规范》(44版)中明确要求的产品质量参数,标准中对超声波对比样管人工缺陷几何尺寸有严格的要求,特别是对刻槽深度尺寸(比如N5刻槽深度尺寸5%t±15%,t为钢管壁厚),而且刻槽宽度较小,通常为1mm。目前,测量钢管表面1mm宽度的刻槽深度难度较大,原采用医用藻酸盐印模材取样,并对取样进行测试后出具数据的测试方法,但在测试大批量缺陷时,因藻酸盐印模材瞬间固化,在生产现场当时取样存在难度,同时取样后于万能工具显微镜下逐一测试也较为繁琐,且难以达到预期测试要求。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超声波探伤对比样管刻槽深度测量装置,通过采用针形测头和百分表配合使用,能够有效简化操作、提高测量速度、提高准确率,避免了原采用医用藻酸盐印模材取样困难和藻酸盐印模材瞬间固化而影响测试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超声波探伤对比样管刻槽深度测量装置,包括马鞍形表座、针形测头、百分表;所述百分表借助于支撑杆竖向固定设于马鞍形表座上表面上、且百分表测头下端穿过马鞍形表座中部通孔;百分表测头下端连接针形测头。
所述针形测头上端与百分表测头下端螺纹连接。
所述马鞍形表座上水平设有用于压紧百分表支撑杆的固定螺丝。
所述针形测头直径小于1mm。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所产生的有益效果在于:通过将百分表、针形测头和马鞍形表座配合使用,分两次测量样管表面和刻槽底,由于马鞍形表座尺寸固定,同一弦长对应的两个弦高之间的差值即为刻槽深度,操作简单,准确率高,而且测量过程更为直观。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在附图中:1、固定螺丝;2、百分表;3、马鞍形表座;4、针形测头。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的一种超声波探伤对比样管刻槽深度测量装置,包括马鞍形表座3、针形测头4、百分表2;所述百分表2借助于支撑杆竖向固定设于马鞍形表座3上表面上、且百分表2测头下端穿过马鞍形表座3中部通孔;百分表2测头下端连接针形测头4。马鞍形表座两竖向部分之间的距离应当小于被测管直径。
所述针形测头4上端与百分表2测头下端螺纹连接,所述马鞍形表座3上水平设有用于压紧百分表2支撑杆的固定螺丝1。百分表在安装过程中,首先将其支撑杆穿过马鞍形表座中部设置的通孔,然后拧紧水平设置的固定螺丝,使百分表定位。
所述针形测头4直径小于1mm,由于刻槽宽度通常为1mm,所以针形测头的直径应当小于刻槽宽度,确保针形探头的端部能够直接与刻槽底面接触,保证测量精度。
在具体应用过程中,首先将百分表和马鞍形表座组装,并将针形测头安装在百分表测头下端后调零,针形测头下端与马鞍形表座位于同一平面,最后固定百分表,然后将马鞍形表座置于对比样管外壁上,并确保马鞍形表座两竖向部分底端充分与对比样管外壁接触,读取百分表显示数值,最后移动马鞍形表座,并按照上一步操作方式操作,不同点在于本步骤操作时将针形测头置于刻槽内,调整好位置后读数;在测量过程中马鞍形表座两竖向部分之间的距离即为弦长,每次测量对应一个弦高,第一次读数对应的弦高减去第二次读数对应的弦高得到的差值即为刻槽深度;本发明所披露的测量装置在测量过程中能够直观反映出测量结果,效率更高,结果更加准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南京巨龙钢管有限公司;巨龙钢管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北京隆盛泰科石油管科技有限公司,未经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南京巨龙钢管有限公司;巨龙钢管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北京隆盛泰科石油管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20412572.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