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瓦斯炉的混合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220374831.1 | 申请日: | 2012-07-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2769672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06 |
发明(设计)人: | 陈昭文;吴兢先;杨国泰;杜佩麟;薛承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台湾樱花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D14/64 | 分类号: | F23D14/64 |
代理公司: | 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冯志云;吕俊清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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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瓦斯炉 混合 机构 | ||
1.一种瓦斯炉的混合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混合管,该混合管内部形成有一通道,该混合管一端形成一进气端,该混合管另一端形成一出气端;以及
一钝器,该钝器设置于该混合管的通道内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瓦斯炉的混合机构,其特征在于,该钝器设置于该混合管的后半部。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瓦斯炉的混合机构,其特征在于,该钝器设置于该混合管的出气端或接近该出气端的位置。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瓦斯炉的混合机构,其特征在于,该钝器设置于该混合管内部的轴心位置。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瓦斯炉的混合机构,其特征在于,该钝器外缘与该混合管内缘之间形成有穿孔。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瓦斯炉的混合机构,其特征在于,该钝器外缘与该混合管内缘之间连接有至少两支架,且于所述支架之间形成所述穿孔。
7.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瓦斯炉的混合机构,其特征在于,该钝器呈锥体、弧形体或平板。
8.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瓦斯炉的混合机构,其特征在于,该混合管的进气端衔接一瓦斯喷嘴。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瓦斯炉的混合机构,其特征在于,该瓦斯喷嘴具有一进气管及一环形本体,该环形本体设置于该混合管的进气端,该环形本体内部形成有一环形流道,该进气管一端连接于该环形本体,该进气管内部与该环形流道相通,该环形本体内缘设有开口,该开口呈环形的位于该环形流道与该混合管的进气端之间。
10.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瓦斯炉的混合机构,其特征在于,该出气端连接于一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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