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筒仓地基有效
申请号: | 201220367244.X | 申请日: | 2012-07-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2706052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1-30 |
发明(设计)人: | 刘林;于建海;李国信;王春新;孙治林;张会强;胡仁平;崔毅敏;李金华;殷永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神华天津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27/38 | 分类号: | E02D27/38;E02D27/14;E02D27/16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桑传标;王凤桐 |
地址: | 100011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筒仓 地基 | ||
1.一种筒仓地基,该筒仓地基包括多根基桩(1)和固定在所述基桩(1)顶部的承台(2),其特征在于,分布在所述承台(2)中间部分的所述基桩(1)的承载力大于分布在所述承台(2)周缘部分的所述基桩(1)的承载力。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筒仓地基,其特征在于,所述承台(2)具有第一凸台(3),该第一凸台(3)设置在所述承台(2)的周缘部分的下表面上,在所述第一凸台(3)的下面设置有第一组基桩(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筒仓地基,其特征在于,所述承台(2)还具有第二凸台(4),该第二凸台(4)设置在所述承台(2)的中间部分的下表面上,在所述第二凸台(4)的下面设置有第二组基桩(1)。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筒仓地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组基桩(1)的分布密度大于所述第一组基桩(1)的分布密度。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筒仓地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组基桩(1)中至少一部分基桩(1)的每根基桩(1)的横截面积均大于所述第一组基桩(1)中每根基桩(1)的横截面积。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筒仓地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组基桩(1)中所有基桩(1)的横截面积均相等,所述第二组基桩(1)中所有基桩(1)的横截面积均相等,并且所述第二组基桩(1)中单根基桩(1)的横截面积大于所述第一组基桩(1)中单根基桩(1)的横截面积。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筒仓地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凸台(4)位于所述承台(2)的正中间位置,所述承台(2)还具有第三凸台(5),该第三凸台(5)设置在所述承台(2)的中间部分的下表面上且位于所述第一凸台(3)和第二凸台(4)之间,在所述第三凸台(5)的下面设置有第三组基桩(1)。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筒仓地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组基桩(1)的分布密度大于所述第一组基桩(1)的分布密度且小于所述第二组基桩(1)的分布密度。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筒仓地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组基桩(1)中至少一部分基桩(1)的每根基桩(1)的横截面积均大于所述第一组基桩(1)中每根基桩(1)的横截面积且均小于所述第二组基桩(1)中每根基桩(1)的横截面积。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筒仓地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组基桩(1)中所有基桩(1)的横截面积均相等,所述第二组基桩(1)中所有基桩(1)的横截面积均相等,所述第三组基桩(1)中所有基桩(1)的横截面积均相等,并且所述第三组基桩(1)中单根基桩(1)的横截面积大于所述第一组基桩(1)中单根基桩(1)的横截面积而小于所述第二组基桩(1)中单根基桩(1)的横截面积。
11.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筒仓地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台(3)为环形,所述第二凸台(4)为长方形,所述第三凸台(5)为两个,该两个第三凸台(5)均为长条形且分别位于所述第二凸台(4)的两侧。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神华天津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未经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神华天津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20367244.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大吸盘高压射水空气清渣吸泥器
- 下一篇:一种适于旧城区地道改造的基坑围护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