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立式标识桩有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220319502.7 申请日: 2012-07-04
公开(公告)号: CN202795909U 公开(公告)日: 2013-03-13
发明(设计)人: 张良斌 申请(专利权)人: 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
主分类号: G09F7/00 分类号: G09F7/00;G09F7/16
代理公司: 南京苏科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2102 代理人: 姚姣阳;黄春松
地址: 215628 江苏省苏*** 国省代码: 江苏;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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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一种 立式 标识
【说明书】:

技术领域

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标识装置,尤其是一种立式标识桩,属于埋地辅助设施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在新建、技改项目施工中,由于开挖区域大多具有正在使用的一些埋地设施,且底面上没有任何标识标志,导致土建开挖时经常碰到埋地的工业水管、自来水管、电缆等设施,由于施工人员不知道地下有埋地设施,所以经常导致埋地设施被破坏,影响正常生产和正常生活,也给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技术问题是:针对以上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

提出一种立式标识桩,保护埋地设施。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解决技术问题,一种立式标识桩,包括矩形桩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桩体上部和中部的四周均具有凹槽,所述桩体的表面均设有标识符。

进一步地,所述桩体的顶部从中心点向外延伸出8等分的凸起。

再进一步地,所述凸起为箭头状。

本实用新型使用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用红色油漆刷涂箭头,用以标识埋设设施的方向,桩体的凹槽表面刷有黄色反光漆,桩体四个面分别标识相关信息:桩体中部的正、反面标识埋地设施的标志、名称及联系电话,两侧面标识使用单位的标志及名称,桩体下部的正、反面用红色字体标识埋设深度。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简单,便于识别,其有益效果是:有效地防止了因不明埋地设施位置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减小经济损失,适用范围广。

附图说明

图1 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 为图1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

本实施例的结构如图1所示,一种立式标识桩,为矩形桩体1,桩体1上部和中部的四周均具有凹槽2,在桩体的四个表面均设有标识符。如图2所示,桩体1的顶部从中心点向外延伸出8等分的箭头状凸起3。

立式标识桩要求埋设在埋地设施的正上方,用于绿化、土地等地下有埋地设施、且无人员、车辆通行的场所。埋设在埋地管线的起点、拐点、三通、斯通、终点(包括水平面和垂直面)必须设置标识标志,一般埋地管线直线段距离超过50米时,要求在中间设置标识标志;标识桩埋设好后,顶部用红色油漆表明管线走向,同时用红色油漆在正反面标明埋设深度。

使用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用红色油漆刷涂箭头,用以标识埋设设施的方向和管线走向,桩体的凹槽表面刷有黄色反光漆,桩体四个面分别标识相关信息:桩体中部的正、反面标识埋地设施的标志、名称及联系电话,两侧面标识使用单位的标志及名称,桩体下部的正、反面用红色字体标识埋设深度。

除上述实施例外,本实用新型还可以有其他实施方式。凡采用等同替换或等效变换形成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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