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收纳式挂钉有效
申请号: | 201220264260.6 | 申请日: | 2012-06-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2718990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2-06 |
发明(设计)人: | 黄锦雄;吴昊 | 申请(专利权)人: | 黄锦雄;吴昊 |
主分类号: | F16B15/00 | 分类号: | F16B15/00;A47G29/087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千纳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18 | 代理人: | 程修华 |
地址: | 5230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收纳 式挂钉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家具配件技术领域,特指一种通过套筒和钉体配合实现钉体的伸缩收纳的收纳式挂钉。
背景技术
传统的常以钩子通过铁钉、螺钉或黏贴物设置到墙体、柜体或方便悬挂物品的地方,或直接在前述的地方直接以钉子部分钉入,剩下一部分外露,以便人们日常悬挂物件,然而,此类挂物方式的钩子或钉子均外露于安装处,既占用了多余的空间,人们日常生活中,又容易因不慎而碰撞到,更甚至会因此而受伤,为人们日常生活带来不便,而显其改进的必要性。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而提供一种收纳式挂钉,该挂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快捷,节省空间。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收纳式挂钉,它包括用以悬挂物件的钉体和用以连接柜体板材的套筒,所述钉体由钉杆和连接在钉杆一端的钉帽组成,钉杆的另一端形成至少两凸起,钉帽的顶端形成有凸缘,所述套筒套设在钉杆上,且可在凸起和凸缘间往复移动。
所述钉杆呈圆柱形,钉杆一端开有钉孔,与钉杆相连接的钉帽末端形成有可连接在钉孔中的螺纹结构。
所述钉帽呈阶梯结构,该钉帽的直径基本大于钉杆的直径,且大于套筒的外径。
所述钉杆上形成有两凸起,该两凸起对称设置,各凸起基本高于套筒的半径。
所述套筒呈圆锥形,套筒中心两端贯穿地形成一可套接在钉杆上的通孔,该套筒一端形成可顶触在钉帽末端的缓冲部,该缓冲部向套筒外圆周延伸,在缓冲部下端的套筒上设有用以紧固连接的凸纹部,该通孔的孔径基本大于钉杆的直径。
所述凸纹部由多条环形阵列在套筒外表面的条状结构组成,各条状结构相互平行。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其通过套筒与钉体的简单配合,在安装到柜体板材之后可实现钉体的收放,以节省空间,既不影响柜体门板开启和推拉,又不影响柜体整体的美观,也避免人们日常生活中因不甚而碰伤的情况发生,在需要使用时,仅需提拉钉体,使其伸出套筒,便可悬挂物件,使用方便快捷。
附图说明
图1 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图;
图2 是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3 是本实用新型钉杆的透视图;
图4 是本实用新型钉帽的结构示意图;
图5 是本实用新型套筒的结构图;
图6 是本实用新型套筒的全剖视图;
图7 是本实用新型安装于板材后的收纳状态示意图;
图8 是本实用新型安装于板材后的伸出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8所示,本实用新型关于一种收纳式挂钉,它包括用以悬挂物件的钉体1和用以连接柜体板材3的套筒2,钉体1由钉杆11和连接在钉杆11一端的钉帽12组成,钉杆11呈圆柱形,钉杆11一端开有钉孔112,与钉杆11相连接的钉帽12末端形成有可连接在钉孔112中的螺纹结构122,钉杆11的另一端形成至少两凸起111,防止套筒2脱离钉杆11,钉帽12的顶端形成有凸缘121,钉帽12呈阶梯结构,该钉帽12的直径基本大于钉杆11的直径,且大于套筒2的外径,套筒2套设在钉杆11上,且可在凸起111和凸缘121间往复移动,套筒2呈圆锥形,以便于套筒2连接到柜体板材3上,套筒2中心两端贯穿地形成一可套接在钉杆1上的通孔23,该套筒2一端形成可顶触在钉帽12末端的缓冲部21,该缓冲部21向套筒2外圆周延伸,避免套筒2安装不当或使用时,陷进柜体板材3,难以取出,保证收纳式挂钉的正常使用,亦避免钉体1为收纳伸入套筒2中时,钉帽12撞伤柜体板材3,影响柜体的美观,在缓冲部21下端的套筒2上设有用以紧固连接的凸纹部,凸纹部由多条环形阵列在套筒2外表面的条状结构22组成,各条状结构22相互平行,通孔23的孔径基本大于钉杆11的直径,以保证钉杆1顺畅进入套筒2中;其中的钉杆11上形成有两凸起111,该两凸起111对称设置,各凸起111基本高于套筒2的半径。
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一种收纳式挂钉,在需要安装该收纳式挂钉的柜体板材3上开深度与针杆相配合,且直径与套筒2相配合的安装孔,将收纳式挂钉的套筒2打入安装孔至缓冲部21触碰到板材3,使套筒2的凸纹部顶住安装孔内部,以将收纳式挂钉安装在板材3上。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黄锦雄;吴昊,未经黄锦雄;吴昊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20264260.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