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电子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220192318.0 | 申请日: | 2012-04-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2677737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1-16 |
发明(设计)人: | 柳妍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三星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9/00 | 分类号: | G09F9/00;B43L1/10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三利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2107 | 代理人: | 闫俊芬 |
地址: | 300457 天津市***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子 显示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显示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电子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生活中,显示器一般多用于连接计算机主机作为终端显示,现有显示器的外部结构主要包括底托、外壳和显示屏。其中外壳起到保护内部结构和固定组件的作用,底托起到支撑作用,显示屏用于显示电子文件。
目前家用现有液晶显示器屏的构成主要包括水平偏光片、彩色滤光片、液晶、TFT玻璃、垂直偏光片、驱动IC与印刷电路板、扩散片、导光板、胶框、LED背光源、背板、主控制板、供电电源板等。当显示器电源板接通电源后,驱动IC与印刷电路板开始工作,LED背光源发光后经由导光板将光线分布到各处,垂直偏光片对光线角度进行调节,TFT玻璃控制液晶分子偏转角度大小,通过背板的反射将所有光线的方向集中朝向液晶分子,最后通过扩散片将光线均匀的扩散出去,彩色滤光片通过对各个颜色亮度的混合调节呈现出不同的色彩。
当显示器与主机连接后,用户即可通过前框的控制按键向主控制板发送指令,来实现图像优化显示功能。
但是现有的显示器一般只能依附于计算机主机等类似的多媒体系统,才能实现显示功能,而在计算机主机等停止工作时,其只能显示出一个黑色屏幕,这就导致仅有单纯显示功能的普通显示器不能满足现代家庭生活中对物质文化的多元化需求。
同时,对于办公室演示用的显示器,如果在配合电脑显示的同时为辅助讲解需用手直接书写,这就需要另外配置一个黑板,两个演示平台不便于演示者操作,同时占据了很多空间,使用起来及其不便。同样对于电视机也面临同样之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缺陷,而提供一种具有荧光板显示功能的电子显示装置。
为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电子显示装置,包括显示屏、前框,还包括荧光板显示装置,所述的荧光板显示装置包括附着设置在所述前框的内侧并由电源供能的发光体和固定设置在前框外侧的一层透明荧光书写板。
所述电源为向所述显示屏的背光源供能的主控制板。
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前框的下部或者侧部的切换按键,所述切换按键控制所述主控制板向所述发光体或所述的显示屏的光源择一供能。
所述发光体为设置在所述前框的内侧四周的LED灯条。
所述的LED灯条为SMD贴片软灯条或LED硬灯条。
在所述的前框上形成有阶梯台,所述透明荧光书写板嵌合连接在阶梯台所局限成的凹腔内。
在所述阶梯台与所述透明荧光书写板四周之间设置有耐高温粘结剂。
所述透明荧光书写板为超白玻璃。
所述的超白玻璃为超白钢化玻璃。
在所述的前框下部或者侧部还设置有LED灯条闪烁频率调整按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的电子显示装置,在普通显示屏前面加设一个透明荧光书写板及发光体构成的荧光屏显示装置,荧光书写板的透明性保证显示屏的正常显示功能,而透明荧光书写板和发光体设计使显示屏增加了荧光屏显示功能,拓宽了显示屏的应用,同时荧光屏显示装置的可采用单独适配器独立供能,也可与显示屏共享适配器或者由显示屏的主控制板供能,提高产品的实用性,同时增加的透明荧光书写板可有效保护显示屏不受破损,有效保证显示屏的使用寿命。
优选方案中,透明荧光书写板可采用超白钢化玻璃,在保证玻璃极佳透光性的同时,可以有效提高玻璃自身强度,防止意外破裂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附图说明
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显示器正面结构示意图;
图2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显示器电路控制示意图。
图中:1.底托,2.前框,3.显示屏,4.LED灯条,5.超白钢化玻璃,6.切换按键,7.调整按键,21.前控按键。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电子显示装置,包括显示屏、前框,还包括荧光板显示装置,所述的荧光板显示装置包括附着设置在所述前框的内侧并由电源供能的发光体,固定设置在前框外侧的一层透明荧光书写板。所述的发光体可为任意通电可发光的物体,可采用条状、颗粒状等任意形体发光体,同时所述的透明荧光书写板为间隔设置在显示屏前侧的透明板状结构,其可为各种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只需满足较高透光性即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天津三星电子有限公司,未经天津三星电子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20192318.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