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窗帘导线轮的拉绳导引结构有效
| 申请号: | 201220178887.X | 申请日: | 2012-04-25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858784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10 |
| 发明(设计)人: | 林世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世明 |
| 主分类号: | A47H3/10 | 分类号: | A47H3/10 |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梁爱荣 |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窗帘 导线 拉绳 导引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窗帘导线轮的拉绳导引结构,尤指可令窗帘的拉绳在经由导线框绕设导线轮后,提供更形稳定的拉绳传动状态。
背景技术
窗帘的帘片(帘布)主要就是经由卷收器的拉绳所传动,由于卷收器设置在上轨中而帘片是经由拉绳悬设在上轨下方,为了令拉绳在传动过程中保持良好的稳定性及松紧度,在现有技术中都会于上轨两侧配置有导线轮结构,令拉绳是绕设导线轮后才供帘片悬吊。
然而在窗帘帘片收合、展开的操作过程中,卷收器拉伸或收卷拉绳的速度极快(无论是手动操作的拉绳卷收器或自动卷收器),因此绕设导线轮的拉绳极易产生跳动、摇摆的现象,尤其现有导线轮1是以多个导轮11枢设在框架12内的设计(如图1、图2所示),导轮11两端与框架12间都具有枢接结合的缝隙存在(降低导轮11与框架12间的摩擦阻力,以利导轮11自由转动),因此一旦拉绳13在导轮11上快速来回传动时就会影响到拉绳13绕设导轮11的松紧度,致使拉绳13相对导轮11发生左右偏移摇摆及上下弹跳的现象,因此在现有欠缺任何限制拉绳13跳动、摇摆的设计下,偶而就会造成拉绳13卡入导轮11与框架12间缝隙的问题,令窗帘帘片收合、展开的操作失效。
本创作人鉴于上述的各项问题,深觉现有导线轮在结构上未能针对拉绳的稳定性做出进一步的设计,以致导线轮虽然提升了帘片收合、展开的顺畅性,却也衍生了拉绳会意外卡死的缺失,因此遂以其多年从事窗帘专业设计、制造的经验,积极研发改良,在各方条件的审慎考虑的下,终于开创出本结构的组成,将可完全解决现有的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窗帘导线轮的拉绳导引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窗帘导线轮的拉绳导引结构,主要是在窗帘导线轮的拉绳入口端设置有导线框,使卷收器在上轨中延伸出的拉绳是经由穿置导线框的限制而绕设导线轮框架中的导轮予以传动帘片。
其中,导线框的框杆是呈弧曲形而固定在导线轮的拉绳入口端。
其中,导线框框杆端部插固在导线轮的框架底部形成一导引空间。
其中,导线框框杆端部插固在上轨形成一导引空间以对应导线轮。
其中,导线框的框杆对应导入拉绳的数量而区分出多个导引空间,令每一导引空间供一拉绳穿置。
其中,导线轮的框架底部开设多道嵌槽对应供导线框的框杆置入而枢接,促使导线框具有随着拉绳起伏状态而相对框架摆动的效能。
其中,框架底部可开设供导线框框杆置入枢接的枢接槽,并以盖板对盖覆结合而枢接导线框,且框架底部及盖板对应框杆摆动方向设有摆动槽,以供导线框在摆动槽范围中自由摆动。
其中,导线框的高度是以低于绕设导线轮的第一个导轮,且导线框的宽度是小于导轮长度一半。
其中,卷收器的拉绳出口端设置有导线框。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在实施后将可提供下述的效能:由于本实用新型是以一弧曲形的导线框设置在导线轮的拉绳入口端,促使卷收器延伸出的拉绳是穿置导线框后再绕设导线轮的各导轮而供帘片悬设,因此拉绳相对导轮左右偏移摇摆、上下弹跳的裕度将会被限制在导线框的大小范围中(尤其卷收器与导线轮之间具有较远的距离,拉绳在卷收器处产生小角度的偏移时,拉绳绕设在导轮上的位置就会产生很大的位移量),而且在导线框与导轮距离较近的设计之下,拉绳在导线框中的角度偏移并不会令导轮上的拉绳发生大的位移距离,因此可以规范拉绳上、下、左、右的偏移量不会脱离导轮枢接在框架内的长度距离中,确保拉绳在急速拉伸或收卷的行程中都不会侵入导轮与框架间的缝隙,令导线轮的导轮保有自由转动的既有设计,而且由导线框杜绝拉绳意外卡死的问题,不仅可以长久操作而不故障,其设置的成本 也极为低廉。
附图说明
图1:是现有结构图。
图2:是另一现有结构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组成实施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状态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结构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参考图。
图8:是本实用新型的再一结构图。
主要组件符号说明
1:导线轮 11:导轮
12:框架 13:拉绳
2:导线轮 21:导轮
22:框架 221:嵌槽
222:枢接槽 23:盖板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林世明,未经林世明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20178887.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窗帘的拉绳固定器
- 下一篇:保障用电专用采集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