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保温瓶的外壳有效
| 申请号: | 201220159111.3 | 申请日: | 2012-04-16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567884U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05 |
| 发明(设计)人: | 吕耀凯 | 申请(专利权)人: | 金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7J41/02 | 分类号: | A47J4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泰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55 | 代理人: | 张雅军;罗会英 |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保温瓶 外壳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外壳,特别是涉及一种保温瓶的外壳。
背景技术
一般保温瓶在设计上通常包含一个外壳,以及一个装设在该外壳内部并具有保温效果的内胆。为了使该内胆可以装入该外壳的一个内部空间内,一般保温瓶的外壳大都呈直立的圆筒状。
一般保温瓶在造型的设计上比较缺乏变化性的原因,除了需要考虑该外壳与该内胆之间如何组装外,还需要考虑开模及制造的成本,因为当保温瓶具有不同的图案时,就需要使用不同的模具来制造,由于保温瓶的外壳的体积是所有零件中体积最大的,因此,当保温瓶要改变造型而使用不同的图案时,其开模及制造成本都相当高,造成产品在价格上缺乏竞争力。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创新,并能以较低的制造成本达成改变外观的效果的保温瓶的外壳。
本实用新型的保温瓶的外壳,可供一个内胆容装,并包含一个中空且可供该内胆容装的壳本体。该壳本体具有至少一个安装部,而该保温瓶的外壳还包含至少一个对应该安装部的接合板,以及至少一个将该接合板卡掣于该安装部上的结合机构。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保温瓶的外壳,该壳本体包括一个界定出一个供该内胆容装的内部空间并具有该安装部的壳壁,该壳壁还具有至少一个界定出该安装部的突环部。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保温瓶的外壳,该结合机构包括一个设置于该壳本体的安装部与该接合板的其中一个上的卡槽单元,以及一个设置于该壳本体的安装部与该接合板的另一个上并卡掣于该卡槽单元内的卡钩单元。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保温瓶的外壳,该壳本体是由一个第一壳座及一个第二壳座对接而成,而该安装部具有一个位于该第一壳座的第一部位,以及一个位于该第二壳座的第二部位,该结合机构的卡槽单元具有两个设于该第一部位上的第一卡槽,以及一个设于该第二部位上的第二卡槽,而该结合机构的卡钩单元是设于该接合板上,并具有两个分别卡掣于所述第一卡槽内的第一卡钩,以及一个卡掣于该第二卡槽内的第二卡钩。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保温瓶的外壳,该结合机构还包括一个设置于该壳本体的安装部上的插槽,以及一个设置于该接合板上并可插设于该插槽内的插板。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保温瓶的外壳,该结合机构还包括数个设置于该壳本体的安装部上的插孔,以及数个设置于该接合板上并可插设于所述插孔内的突柱。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保温瓶的外壳,该接合板包括一个供所述卡钩单元设置的板体部,以及两个位于该板体部的朝向该安装部的侧面上且彼此相向弧凹的夹持部。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保温瓶的外壳,该结合机构的第一卡钩及第二卡钩分别具有一个插伸于对应的所述第一卡槽及第二卡槽内的直插段,以及一个止逆地倒卡于所述第一卡槽及第二卡槽内的卡掣段。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保温瓶的外壳,该壳本体具有两个安装部,该壳壁具有两个分别界定出所述安装部的突环部,而该保温瓶的外壳包含两个接合板,以及两个分别将所述接合板卡掣于该壳本体的所述安装部上的结合机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由于本实用新型可以在该接合板上设置图案,并通过该结合机构将体积相对较小的该接合板嵌装在该壳本体上,因此,本实用新型不仅结构创新,还能以较低的制造成本达到改变保温瓶的外观的目的。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保温瓶的外壳的一个较佳实施例的一个立体组合图;
图2是该较佳实施例的一个立体剖视图;
图3是该较佳实施例的一个局部立体分解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参阅图1、2、3,本实用新型保温瓶的外壳的一个较佳实施例可供一个图中未示出的内胆安装,并包含一个壳本体1、该壳本体1具有至少一个安装部15,至少一个对应该安装部15的接合板2,以及至少一个将所述接合板2卡掣于该壳本体1上的结合机构3。本实施例具有两个接合板2,以及两个结合机构3。
本实施例的壳本体1是由一个位于下方的第一壳座11及一个位于上方的第二壳座12上下对接而成,对接后该壳本体1包括一个界定出一个内部空间13的壳壁10。该壳壁10具有两个相对设置并由顶缘往下弯弧再往上延伸的突环部14、两个分别由所述突环部14所圈围的空间界定出的安装部15,以及一个由上往下延伸的把手部16。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金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金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20159111.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