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喷射泡沫消防灭火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220104777.9 | 申请日: | 2012-03-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2569252U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05 |
发明(设计)人: | 赵西岭;顾琛钧;王淑红;邵克林;马凯健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2C5/02 | 分类号: | A62C5/02 |
代理公司: | 上海天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24 | 代理人: | 吕伴 |
地址: | 201302 上海市浦东***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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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喷射 泡沫 消防 灭火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火力发电厂的灭火系统,具体涉及一种喷射泡沫消防灭火系统。
背景技术
火力发电厂的大型点火固定顶油罐消防系统,较多采用液上喷射泡沫消防灭火系统进行消防保护,该系统具有泡沫发生器和部分管线易受到罐体燃烧爆炸破坏的影响而失去作用等缺点。
实际工程中,电厂大型点火油罐的消防措施越来越受到重视,特别是当发生火灾时,对固定式灭火措施的安全性要求日益严格,液上喷射泡沫消防灭火系统存在其安全不足。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喷射泡沫消防灭火系统,可在油罐区防火堤外进行灭火操作,运行灵活;减少了对油罐本体的结构开孔,安装便利,结构合理、可靠,在对点火油罐有特殊要求的地方非常适用,可以对有类似严格要求的地区,大型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点火固定顶油罐的泡沫消防设计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喷射泡沫消防灭火系统,包括设置于防火堤外的高背压泡沫产生器,所述高背压泡沫产生器一端通过泡沫管道连接油罐,另一端通过混合液管道连 接泡沫比例混合器。
本实用新型的容量根据油罐的储量大小不等,适用于常规火力发电厂、供热电厂、联合循环电厂、生物质电厂的锅炉点火固定顶油罐消防系统。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原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一种喷射泡沫消防灭火系统,包括设置于防火堤1外的高背压泡沫产生器2,所述高背压泡沫产生器2一端通过泡沫管道3连接有油罐4,高背压泡沫产生器2另一端通过混合液管道5连接泡沫比例混合器6。
所述泡沫喷射口7连接泡沫管道3,并设置于油罐4底部。
本实用新型高背压泡沫产生器2不是安装在油罐4罐体上,而是安装在油罐4的防火堤1外,油罐一旦发生先爆炸后燃烧,泡沫灭火系统不易受到破坏,提高了系统的安全性。
本实用新型泡沫液是从液下到达燃烧面,不通过高温火焰,不沿灼热的罐壁流入,减少了泡沫损失,提高了灭火效率。
本实用新型泡沫液在上浮过程中,使罐内液体冷油和热油进行对流,从而起到一定冷却作用,有利于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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