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导线调整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220090545.2 | 申请日: | 2012-03-12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468670U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03 |
| 发明(设计)人: | 温芫鋐 | 申请(专利权)人: | 温芫鋐 |
| 主分类号: | F16C1/22 | 分类号: | F16C1/2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北新智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00 | 代理人: | 胡福恒 |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导线 调整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有关于一种导线调整装置,尤指一种构造简单且可防止零件脱落。
背景技术
骑乘自行车时,煞车线或变速线等导线会因路况不佳而剧烈震动,此时导线会变得难以控制,进而将难以控制变速档位或煞车皮松紧程度,不但造成骑乘的困难,更重要的是提高了危险性,故一般会使用一调整装置来即时控制导线的长度,以调整导线的松紧度。
习知的导线调整装置如中国台湾329217号专利中所述,以一外壳内设有内螺纹,一作动件外壁具有外螺纹且插置于该外壳内与该内螺纹螺合,通过转动该作动件使该外螺纹与该内螺纹相对螺旋移动,于是该导线调整装置的总长度便可缩短或增长,但上述结构的作动件若过度转动易导致该外螺纹与该内螺纹分离而造成该外壳与该作动件彼此分离脱落,若此时使用者正在骑乘,易造成危险,将该作动件与该外壳再次组装好亦造成使用者的困扰。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导线调整装置,具有挡止结构可防止经转动后零件脱落而造成骑乘的危险与不便。
为达成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导线调整装置,包含:
一掣动件,为空心且具有相对的第一端与第二端,由该第二端往该第一端方向依序形成有固定部、外螺纹段与抵顶部;
一管体,为空心且具有相对的第三端与第四端,该第四端具有内缩段,该内缩段内壁形成有内螺纹段,其中,该掣动件以其第二端由该管体的第三端插入该管体内,且该外螺纹段与该内螺纹段螺合;
一外壳,为空心且具有相对的头端与尾端,该外壳内形成有内径较小的挡止部位于该头端与该尾端之间,该尾端套设于该管体的内缩段外并固定至该管体,该管体的第四端与该挡止部之间形成容置空间;
一挡止件,为空心且位于该容置空间内,该挡止件固定至该固定部,且该挡止件可在该容置空间内于第一位置与第二位置间移动。
其中,所述固定部外径小于所述外螺纹外径,所述固定部外壁形成有外螺纹,所述挡止件内壁形成有内螺纹,藉此使所述固定部与所述挡止件螺合并以点胶固定。
其中,所述挡止件外径大于所述内缩段的内径。
其中,所述内缩段外壁形成有外螺纹,所述外壳内壁近尾端处形成有内螺纹,藉此使所述内缩段与所述外壳螺合并以点胶固定。
其中,所述管体外壁设置有复数条止滑纹路,各该止滑纹路延伸方向不与所述管体径向截面平行,且该些止滑纹路不位于所述内缩段。
较佳地,所述的导线调整装置中,另有一弹性件套设于所述外螺纹段外并抵顶于所述抵顶部与所述内缩段之间。
较佳地,所述的导线调整装置中,另有一弹性件套设于所述外螺纹段外并抵顶于所述管体的第四端与所述挡止件之间。
较佳地,所述的导线调整装置中,另有一弹性件位于所述容置空间内并抵顶于所述挡止部与所述挡止件之间。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当使用者使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导线调整装置时,转动管体使管体与掣动件相对旋转,通过外螺纹段与内螺纹段的相对移动,使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导线调整装置整体长度产生变化,以达调整导线松紧的效果;此外,挡止件可防止过度转动管体而造成管体与掣动件彼此脱离,避免骑乘时调整的危险与不便。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导线调整装置结构简单,易于制造与组装,使用方式便利简洁,更重要的是具有防止零件脱落分离的构造,大幅提高安全性,且外壳可拆换,提供多变的色彩与造型选择,具有极佳的美观性,具有显著进步的功效。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分解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剖面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的立体分解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的剖面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的剖面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示意图。
附图标记
1掣动件 11固定部 12外螺纹段 13抵顶部 2管体 21内缩段 211内螺纹段 22止滑纹路 3外壳 31头端 32尾端 33挡止部 34容置空间 4挡止件 5、5’、5”弹性件 6内管 7导线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仅以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可能的实施态样,然并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所欲保护的范畴,合先叙明。
请参考图1至图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导线调整装置,包含掣动件1、管体2、外壳3、挡止件4与弹性件5。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温芫鋐,未经温芫鋐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20090545.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