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电烹锅的烤架有效
申请号: | 201220051987.6 | 申请日: | 2012-02-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2436899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19 |
发明(设计)人: | 刘美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杨凯 |
主分类号: | A47J37/04 | 分类号: | A47J37/04;A47J36/16 |
代理公司: |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102 | 代理人: | 禹小明 |
地址: | 528427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烹锅 烤架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烹锅的配件,特别是一种电烹锅的烤架。属现有烤架的技术改进。
背景技术
现有电压力锅或电饭煲在进行烤食物或蒸食物、或烟熏食物时,需在锅的内胆内设置一个烤架,用来托放食物。现有的烤架通常是一层结构,放置事物的量受到限制;有的是设计多层但采用焊接的挂钩把烤架放在上面,因为有倒钩,所以不太容易取出来,一定要把烤架倾斜才能取出。而且为了避免烤架支脚不会刮伤内胆,常需在烤架支脚上套置橡胶脚或硅胶脚,而套置的橡胶脚或硅胶脚在清洗时常易脱落遗失,使裸露的支脚刮伤内胆。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点,提供一种放置食物量大,不会刮伤内胆,使用方便的电烹锅的烤架。
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电烹锅的烤架,包括支架和托物架,其特征是,所述支架上连接有一层固定托物架,在固定托物架上方,支架上至少设置有一级托台,托台上自由放置有活动托物架。
上述支架上设有三级托台,每级托台上分别自由放置有活动托物架。
上述支架的支脚为弯曲的圆弧脚。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在固定托物架上还设置了至少一级托台,因此本实用新型可有至少两层托物架,因此可托放较多的食物,而且自由放置的活动托物架便于取放,方便用户使用;支架的支脚为弯曲的圆弧脚,不会刮伤内胆,也无需套置橡胶脚或硅胶脚,加工简单、节省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包括支架1和托物架,支架1有四根金属丝曲折而成的支脚11,在支架1上焊接一固定托物架2,在固定托物架2上方,支架上设置有三级托台12,每级托台12上分别自由放置有活动托物架3。上述支架1的支脚11均为弯曲的圆弧脚111。
本实施例用来烟熏食物,蒸食物或者烤食物。此烤架有四层,可一次托放较多的食物;最下方为固定托物架2,上面三层均为活动活动托物架3,活动托物架3的每一层都可很轻松的拆装,此结构方便了用户放食物或者取食物。再配上食物夹用来取放托物架,在取食物时,可把活动托物架3一层一层从内胆里先夹出来,立即就可享用到美味,味道会更加原汁原味。不需要等待整个烤架冷却才可取出,这样的结构更人性化。而且此烤架支脚11为圆弧形脚111,不需要橡胶脚或硅胶脚也不会刮伤内胆,还可以节约成本。
本实用新型可广泛应用于电压力锅、电饭煲等各种电烹锅之中,用于蒸、烤、烟熏食物。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杨凯,未经杨凯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20051987.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