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避震前叉之转向限制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220022865.4 | 申请日: | 2012-01-18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518425U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07 |
| 发明(设计)人: | 廖学湖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2K21/08 | 分类号: | B62K21/08;B62K21/02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518109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前叉 转向 限制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避震前叉之转向限制装置,主要应用于自行车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一般自行车是利用把手控制前轮的左右摆动程度,以维持车体的平衡并且达到控制车体转向的目的;而自行车的把手多透过一竖向前延伸的竖管延长把手与前叉上管之间的距离,使自行车的转向动作趋于合缓;以及,另外设有一迫紧组件用以构成前叉上管与竖管的结合,使前叉上管与车架之间能够维持应有的稳定性。
然而,随着自行车功能、用途的不断提升,上述传统转向机构将无法满足自行车的设计需求;例如,在自行车实际的骑乘过程当中,骑乘者常会因为加速或是路面颠簸的关系而必须以臀部腾空的方式骑乘自行车,此时骑乘者的重心将会朝向把手前倾,由把手支撑骑乘者平衡重心的施力,同样的前轮的震动作用亦会经由转向机构传递到骑乘者的双臂。
因此,许多自行车把手至前叉之间的转向机构除了具备稳固的接合构造之外,亦进一步结合适度的避震效果,以期能够增加自行车骑乘的舒适性,并且降低运动伤害。类似现有的具有避震效果的自行车转向机构,主要设有一外管做为供与自行车把手连接的第一组接体,以及一相对伸入该外管的心轴做为供与自行车前叉连接的第二组接体,另外在该外管与该心轴之间设有一弹簧用以使该外管与该心轴具有弹性复位功能,进而让自行车具有缓冲避震功能。
再者,业内自行车的车体多由管件所构成,其转向机构与车体组装接合的区段不论是由单一的管件或是相互套接的管、杆所组成,其外壁必须为正圆的断面构形,方得以与车体相对转动;但是相互套接的管、杆若是维持正圆断面的构形,将会因为管件与杆件之间的相对转动而影响自行车原有的转向控制功能,不但会因此造成使用、操作上的不便;尤其,当类似现有转向机构必须结合避震效果时,更有可能因会无法正常控制转向造成危险。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避震前叉之转向限制装置,其调角方便、结构简单、组装简便,且结构更为稳固、可靠,安全性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避震前叉之转向限制装置,主要包括有:一外管、一轴管和数个第一衬片;该外管,供与自行车的把手连接,该外管的预定区段内壁面设有复数道第一转动限定部,且该外管供该轴管滑动区段的外径相对大于其上方区段的外径;该轴管,相对穿设于该外管内部,供与自行车的前叉连接,其于相对伸入该外管的区段外壁设有复数道分别与各第一转动限定部对应的第二转动限定部;数个第一衬片,供分别衬设于对应的第一转动限定部及第二转动限定部之间;以及各第一衬片可与该外管及该轴管相对轴向位移,并由各第一衬片与第一转动限定部及第二转动限定部的相互配合,限制该外管与该轴管相对转动。
所述转向限制装置另于该轴管内穿设有一限制该轴管与该外管相对滑动行程的导柱,以及于该导柱与该轴管之间设有一用以对该外管及该轴管构成弹性复位作用的弹性组件。
所述外管于其相对于该轴管上方的内壁处设有一固定块,该固定块的中心设有一螺孔,该导柱的顶端穿过该轴管并与该螺孔相螺接;该轴管的底端螺设有一用以限制该弹性组件掉落的盘盖,该盘盖中心处设有一穿孔;该导柱靠近底端处设有一支撑环,该导柱并且于其穿过该支撑环穿孔的底端设有一外径大于该支撑环穿孔的挡止部,该挡止部设于该弹性组件上方的位置,并且与该弹性组件相接抵。
所述轴管于其相对于第二转动限定部上方的区段处固设有复数个供与该外管内壁构成滑动接触的第二衬片。
所述轴管的各第二转动限定部呈凹弧状,各第一衬片于其对应于第二转动限定部的区段处设有复数个凸部。
所述各第一衬片于其对应于第一转动限定部的区段处设有复数个凹部。
所述轴管的各第二转动限定部呈凹弧状,各第一衬片于其对应于第二转动限定部的区段处设有复数个凹部。
所述各第一衬片于其对应于第一转动限定部的区段处设有复数个凸部。
所述外管底端设有一供对应连接至该自行车前叉处的弹性防尘套。
所述轴管于第二转动限定部区段的外径相对大于其上方区段的外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20022865.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