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辅助手机通话录音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220020822.2 | 申请日: | 2012-01-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2424828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05 |
发明(设计)人: | 黄金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惟易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656 | 分类号: | H04M1/656;H04M1/725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哲力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8 | 代理人: | 李悦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福***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辅助 手机 通话 录音 装置 | ||
1.一种辅助手机通话录音装置,其装配于手机上,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话录音装置包括第一麦克风、第二麦克风、录音处理器、存储器、电池,所述第一麦克风的输入端通过一导管与所述手机的听筒相连,第一麦克风的输出端、第二麦克风的输出端均连接至录音处理器,电池与录音处理器电性连接,录音处理器并与存储器电性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辅助手机通话录音装置,其特征在于,通话录音装置进一步包括一录音开关,所述录音开关电性连接至录音处理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辅助手机通话录音装置,其特征在于,通话录音装置进一步包括一指示灯,所述指示灯电性连接至录音处理器。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辅助手机通话录音装置,其特征在于,通话录音装置进一步包括一喇叭,所述喇叭并电性连接至录音处理器。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辅助手机通话录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储器为TF卡。
6.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辅助手机通话录音装置,其特征在于,通话录音装置进一步包括USB接口,所述USB接口与电池和录音处理器分别电性连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惟易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深圳惟易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20020822.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