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做摇头动耳加动手的玩具有效
| 申请号: | 201220006147.8 | 申请日: | 2012-01-09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478585U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10 |
| 发明(设计)人: | 刘永忠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合力电子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3H13/04 | 分类号: | A63H13/04;A63H31/08 |
| 代理公司: | 杭州九洲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1 | 代理人: | 翁霁明 |
| 地址: | 311121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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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摇头 动耳加 动手 玩具 | ||
1.一种可做摇头动耳加动手的玩具,它主要包括有机壳、耳片、手臂、上机芯和下机芯,所述的下机芯由一齿轮箱体通过螺丝固定在机壳内,下机芯包括:下齿轮箱体、下电机(37)、通过下电机轴相连的下齿轮传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下齿轮传动机构通过一滚花轴与一偏心轮(31)相连,偏心轮通过一滑动架(9)与一可前后摆动的连杆(7)以及可左右摆动的摇杆(11)分别相连;所述上机芯包括:上齿轮箱体、上电机(28)、通过上电机轴相连的上齿轮传动机构,所述的上齿轮传动机构通过最后一级齿轮(24)与一方轴齿轮(25)啮合,并通过方轴与另一端上的可离合齿轮组(15、17)相连,该组可离合齿轮与所述耳片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做摇头动耳加动手的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下齿轮传动机构至少包括:一与下电机(37)相连的第一齿轮(36),第一齿轮(36)和第二齿轮(35)啮合,第二齿轮(35)与第三齿轮(34)啮合,第三齿轮(34)与第四齿轮(33)啮合,第四齿轮(33)与第五齿轮(32)啮合,第五齿轮(32)同轴相连有偏心轮(31);其中所述的第五齿轮(32)的轴为滚花轴,第五齿轮(32)和偏心轮(31)与滚花轴紧配;所述的上齿轮传动机构至少包括:一与上电机(28)带动第一级齿轮(22),第一级齿轮(22)和第二级齿轮(23)啮合,第二级齿轮(23)与第三级齿轮(24)啮合,第三级齿轮(24)与第四级齿轮(25)啮合,其中所述第四级齿轮(25)的轴为方轴,方轴与一组可离合的两个啮合锥齿(15、17)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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