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健身器械及具有该健身器械的观光车有效
申请号: | 201220002216.8 | 申请日: | 2012-01-05 |
公开(公告)号: | CN202459975U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03 |
发明(设计)人: | 吕建龙;辛涛;王田虎;邓永清;李文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澳柯玛电动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B22/08 | 分类号: | A63B22/08;A63B23/12;B60L11/18;F03G5/08 |
代理公司: | 济南舜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205 | 代理人: | 王连君 |
地址: | 266510 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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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健身 器械 具有 观光 | ||
1.健身器械,包括脚踏板、发电机,脚踏板通过脚踏板轮轴连接在发电机上;脚踏板轮轴上设置有驱动轮,其特征在于:所述健身器械包括一为发电机提供动力的手动力机构,该手动力机构与上述驱动轮之间设置有动力传动的过渡齿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健身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渡齿轮包括用于接受手动力机构动力的第一过渡齿轮、以及将该动力传递至驱动轮的第二过渡齿轮,第二过渡齿轮与驱动轮啮合;第二过渡齿轮所在轮轴上设置有传动齿轮,传动齿轮与第一过渡齿轮啮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健身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手动力机构包括手摇柄、主动轮与从动轮;主动轮设置在手摇柄轮轴上,且通过传动部件将上述动力传递至从动轮;从动轮与第一过渡齿轮同轴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健身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动轮直径大于从动轮直径。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健身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部件为链条、或皮带。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健身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轮为飞轮结构。
7.观光车,包括车体,车体上设置有车座、蓄能装置、健身器械;健身器械位于车座前方,包括脚踏板、发电机,脚踏板通过脚踏板轮轴连接在发电机上;脚踏板轮轴上设置有驱动轮,其特征在于:所述健身器械包括一为发电机提供动力的手动力机构,该手动力机构与上述驱动轮之间设置有动力传动的过渡齿轮;发电机与蓄能装置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观光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渡齿轮包括用于接受手动力机构动力的第一过渡齿轮、以及将该动力传递至驱动轮的第二过渡齿轮,第二过渡齿轮与驱动轮啮合;第二过渡齿轮所在轮轴上设置有传动齿轮,传动齿轮与第一过渡齿轮啮合。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观光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手动力机构包括手摇柄、主动轮与从动轮;主动轮设置在手摇柄轮轴上,且通过传动部件将上述动力传递至从动轮;从动轮与第一过渡齿轮同轴设置;主动轮直径大于从动轮直径。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观光车,其特征在于:蓄能装置包括蓄电池、与发电机相连的整流桥;发电机的交流信号输出端与整流桥的交流信号输入端相连,整流桥的直流信号输出端与蓄电池的直流信号输入端相连;整流桥与蓄电池之间设置有断电保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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