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钇-铈-铝石榴石磷光体和发光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210599373.6 | 申请日: | 2012-1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7321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26 |
发明(设计)人: | 绵谷和浩;塚谷敏彦;川添博文;美浓轮武久 | 申请(专利权)人: | 信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9K11/80 | 分类号: | C09K11/80;H01L33/5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李跃龙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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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石榴石 磷光体 发光 装置 | ||
1.一种具有晶体结构的钇-铈-铝石榴石磷光体,其中所述晶体结构基于基体相,并且具有5到20nm的晶粒尺寸并含有比基体相的铈浓度更高浓度的铈的纳米结晶晶粒分散于该晶体结构中。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磷光体,当用450nm的光激发时,其产生在xy色度坐标上x值为0.47到0.54的发射颜色。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磷光体,其中基于钇和铈的总量,铈以4-15mol%的浓度存在。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磷光体,其中纳米结晶晶粒的铈浓度比基体相的铈浓度高1到20重量%。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磷光体,当用450nm的光激发时,其产生发射光谱,其中在80℃的磷光体温度下的发射光谱的峰强度是在25℃的磷光体温度下的发射光谱的峰强度的至少93%。
6.一种发光装置,其包括用于发射波长为400到470nm的光的发光元件和用于将来自该发光元件的至少部分光的波长进行转换的权利要求1的磷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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