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210585240.3 | 申请日: | 2012-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8701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03 |
发明(设计)人: | 李正鲁;郑城守;金容震;白秉周;印祐成;简佑永;金世俊;朴斗淳;李元熙;韩宗熙;姜大钟;徐钟弼;梁圣一;郑贤俊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9F9/35 | 分类号: | G09F9/35;G09F9/30;H04N7/14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杨娟奕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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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 设备 | ||
1.一种显示设备,包括:
主体;
安装在主体中的显示面板;
安装到主体的视频呼叫单元;
用于控制视频呼叫单元的电路板;和
将视频呼叫单元和电路板彼此连接的电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视频呼叫单元安装在主体的上端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主体包括限定前表面的前外壳和限定后表面的后外壳,并且
其中前外壳和后外壳中的一个包括安装视频呼叫单元的底座。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前外壳和后外壳中的另一个包括支撑安装在底座上的视频呼叫单元的保持器,并且
其中,视频呼叫单元包括构造为由保持器支撑的突出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视频呼叫单元包括用于图像拍摄的相机模块和用于声音输入的麦克风模块。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视频呼叫单元包括壳体,相机模块和麦克风模块容纳在所述壳体中,所述壳体安装到所述主体,并且
其中,壳体被安装到主体的外表面上。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相机模块能够转动地安装到主体上。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主体包括限定前表面的前外壳和限定后表面的后外壳,
其中,所述前外壳包括边框,所述边框构造为隐藏设置在显示面板的边缘中的非有效区域,并且
其中,视频呼叫单元位于所述边框后面。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主体包括由透明材料形成的前面板,前面板限定主体的前表面,并且
其中,视频呼叫单元设置在前面板的后面。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主体包括由透明材料形成的前面板,前面板限定主体的前表面,并且
其中,前面板包括形成在对应于麦克风模块的位置处的至少一个通孔。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主体包括由透明材料形成的前面板,前面板限定主体的前表面,并且
其中,视频呼叫单元设置在前面板的前表面处。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视频呼叫单元设置在显示面板的后面,并且
其中,显示面板包括形成在对应于视频呼叫单元的位置处的至少一个通孔。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显示面板包括显示图像的有效区域和不显示图像的非有效区域,并且
其中,所述视频呼叫单元设置在非有效区域的后面。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主体包括构造为隐藏非有效区域的边框,并且
其中,视频呼叫单元设置在所述边框后面。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视频呼叫单元包括用于图像拍摄的相机模块和用于声音输入的麦克风模块,并且
其中,所述边框包括形成在对应于相机模块和麦克风模块的一个或多个位置处的一个或多个通孔。
16.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显示设备,还包括设置在显示面板的前表面处的膜,
其中,所述膜包括构造为隐藏非有效区域的基体,和
其中,视频呼叫单元设置在所述基体的后面。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视频呼叫单元包括用于图像拍摄的相机模块和用于声音输入的麦克风模块,并且
其中,所述基体包括:形成在对应于相机模块的位置处用于透过光的透明部分,和形成在对应于麦克风模块的位置处用于声音传输的至少一个通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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