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无毒空气清新剂无效
申请号: | 201210583291.2 | 申请日: | 2012-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4142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17 |
发明(设计)人: | 刘永春;姚素梅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信锐德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L9/013 | 分类号: | A61L9/013;A01N65/28;A01P1/00;A61L101/56;A61L101/34 |
代理公司: | 北京众合诚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6 | 代理人: | 龚燮英 |
地址: | 266075 山东省青***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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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无毒 空气 清新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清新剂,特别是涉及一种无毒空气清新剂。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的环境中往往会包含有各种有害气体和病菌,现在虽然存在很多空气清新剂,但现有空气清新剂对空气会造成污染,而且也会产生异味。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无毒空气清新剂,其气味清新自然、对人体无刺激、具有绿色环保的特点。
本发明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一种无毒空气清新剂,其特征在于,其组份及配比如下,按重量份计:桉树叶水提液50~80,甲醇6~32,增溶剂0.3~10,防腐剂1~2,酸度调节剂2~2.5,其中桉树叶水提液是由1份干叶制取3~5份水提液。
优选地,所述增溶剂为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吐温类或司盘类增溶剂或它们之间的任意混合物。
优选地,所述防腐剂为尼泊金甲酯、尼泊金乙酯、苯甲酸钠或它们之间的任意混合物。
优选地,所述酸度调节剂为枸橼酸。
本发明的积极进步效果在于:本发明避免了大量使用化学制剂对人体的伤害,桉树叶水提液不仅替代了化学杀菌剂,由于其具有天然的清香,还替代了化学香精,因此本空气清新剂气味清新自然、对人体无刺激、具有绿色环保的特点。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给出本发明较佳实施例,以详细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
实施例1
本发明无毒空气清新剂的组份及配比如下,:按重量份计:桉树叶水提液80,甲醇6,增溶剂10,防腐剂2,酸度调节剂2,其中桉树叶水提液是由1份干叶制取3份水提液。
增溶剂为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吐温类或司盘类增溶剂或它们之间的任意混合物。所述增溶剂为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吐温类或司盘类增溶剂或它们之间的任意混合物。所述防腐剂为尼泊金甲酯、尼泊金乙酯、苯甲酸钠或它们之间的任意混合物。所述酸度调节剂为枸橼酸。
实施例2
本发明无毒空气清新剂的组份及配比如下,:按重量份计:桉树叶水提液50,甲醇32,增溶剂0.3,防腐剂1,酸度调节剂2.5,其中桉树叶水提液是由1份干叶制取5份水提液。
本发明避免了大量使用化学制剂对人体的伤害,桉树叶水提液不仅替代了化学杀菌剂,由于其具有天然的清香,还替代了化学香精,因此本空气清新剂气味清新自然、对人体无刺激、具有绿色环保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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