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香薰肉制品制作工艺无效
申请号: | 201210573806.0 | 申请日: | 2012-12-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4000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17 |
发明(设计)人: | 赵光平;赵素君;赵光义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弘扬食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314 | 分类号: | A23L1/314;A23L1/318 |
代理公司: | 成都金英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18 | 代理人: | 袁英 |
地址: | 620010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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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肉制品 制作 工艺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香薰肉制品制作工艺。
背景技术
四川腊肉制品和卤肉制品因其独特的风味,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在传统的腌腊酱卤肉制品的加工技术中,都采用腌制后不上色、不卤制、不香薰的制作方法,产品口味单一,色泽不稳定,易变色,各种调味料和火候都由人工掌握,没有固定的比例和时间概念,无法进行工业化、标准化生产,同时还存在以下缺点:
(1)腊肉制品是生肉制品,不能开袋即食,出门旅游不便携带和食用。
(2)目前市面上虽有卤肉制品销售,但因口味单一、易变色,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要。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通过隔绝空气低温加热,尽可能使原料的营养成份不被破坏,调味料的风味不变,采用工业化、标准化的方法进行传统香薰肉制作的香薰肉制品制作工艺。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香薰肉制品制作工艺,它包括以下步骤:
S1:备料:选用符合GB 16869规定,并经检验、检疫合格肉作为原料,并将选好的原料采用-18℃以下的冷冻车运输或贮存于-25℃以下的冷冻库内;
S2:原料解冻、整理成型:将合格原料解冻后去边角、疤痕和杂质,并根据品种要求切块成型;
S3:漂洗:将成型后的原料放入清水中漂洗至干净为止,晾干备用;
S4:配制腌制上色液:上色液按以下重量份的调味料配制而成:盐0.2-2、花椒0.1-2、老抽0.1-2、料酒0.3-2;
S5:腌制:将配制好的腌制上色液按以下重量比均匀涂抹在原料上:肉100,腌制上色液20~30,并置于10℃~15℃的温度下腌制24-72小时;
S6:熏烤:将已腌制好的肉取出分别凉挂于架子上晾干后放入熏烤炉中,点燃熏烤材料,在40-45℃的温度中熏烤4-6小时;
S7:清洗晾干:将熏烤好的肉用热水清洗干净后晾干备用;
S8:卤制:将晾干后的肉放入已调制好的卤液中卤制10-60分钟后取出冷却晾干,所述的卤液保持98-100℃的温度;
S9:包装:将已卤制好并冷却的禽肉装入高温蒸煮袋、真空封口;
S10:杀菌:将已包装好的产品平放于杀菌盘中,并在115℃的温度下灭菌15-25分钟后取出冷却晾干;
S11:将已杀菌晾干后的产品装箱入库待检;
S12:检验:将入库后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厂销售。
其中,采用的肉类包括鸡肉、鸭肉、鹅肉、鱼肉或猪肉。
所述的料酒包括白酒、黄酒、料酒或葡萄酒。
所述的熏烤材料及其组成比例为:柏树枝5-10,桔树枝4-8,桔皮5-10,花生壳5-10,蔗渣6-10。
所述的卤液按以下重量比配制而成:水100、八角3-10、大香3-10、桔皮3-10、桂圆3-10、砂仁2-8、广香2-8、香叶2-8、白蔻2-8、老蔻2-8、生姜3-10、草果2-8、丁香1-5、沙姜1-5、香菘2-5、罗汉果1-8、鱼露1-5、良姜1-5、白芷1-10、木香1-10、陈皮3-10、胡椒2-10、蛤蚧0.5-1、花椒1-5、红曲米0.2-0.5、荜拨1-6、小茴香1-6、甘草1-5。
本发明的优点在于:
(1)通过隔绝空气低温加热,肉制品的营养成份不被破坏,调味料的风味不变。
(2)兼具有熏肉制品风味和卤肉制品风味。
(3)采用天然香料制作,采用塑料软包装便于携带,开袋即食,存放时间达1年以上,不变色、口味浓厚独特。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进一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但本发明所保护的内容不局限于以下所述。
实施例1:香薰肉制品制作工艺,采用鸡肉作为原材料,包括以下步骤:
S1:备料:选用符合GB 16869规定,并经检验、检疫合格的鸡肉100kg(800~1000g/只)作为原料,并将选好的原料采用-18℃以下的冷冻车运输或贮存于-25℃以下的冷冻库内;
S2:原料解冻、整理成型:将合格鸡肉解冻后去边角、疤痕和杂质,并根据品种要求切块成型;
S3:漂洗:将成型后的鸡肉放入清水中漂洗至干净为止,晾干备用;
S4:配制腌制上色液:上色液按以下重量份的调味料配制而成:盐0.2、花椒0.1、老抽0.1、料酒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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