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大豆田除草组合物及其制剂无效
申请号: | 201210562495.8 | 申请日: | 2012-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86688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27 |
发明(设计)人: | 谢存明;常小丹;路静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保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43/90 | 分类号: | A01N43/90;A01N41/06;A01P1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赵青朵;冯琼 |
地址: | 451100 河南省郑州市***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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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大豆 除草 组合 及其 制剂 | ||
1.一种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由氯酯磺草胺和氟磺胺草醚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氯酯磺草胺与所述氟磺胺草醚的重量比为1︰5~2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氯酯磺草胺与所述氟磺胺草醚的重量比为1︰8~15。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氯酯磺草胺与所述氟磺胺草醚的重量比为1︰10。
5.一种除草剂,其特征在于,由如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和农药学上可接受的辅料组成。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剂的剂型为微乳剂、乳油、悬浮剂、可湿性粉剂或水分散粒剂。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除草剂,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微乳剂中,所述除草组合物的重量百分含量为1%~20%。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除草剂,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乳油中,所述除草组合物的重量百分含量为20%~80%。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除草剂,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悬浮剂中,所述除草组合物的重量百分含量为1%~50%。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除草剂,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可湿性粉剂或水分散粒剂中,所述除草组合物的重量百分含量为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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