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通信基站防窃电方法、装置及其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210551659.7 | 申请日: | 2012-12-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76478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01 |
发明(设计)人: | 黄伟忠;黄勇;陈晓雷;罗虎懿;张剑;刘红兵;彭加仁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R11/24 | 分类号: | G01R11/24;G08C17/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卓恒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394 | 代理人: | 唐曙晖;梁娇旸 |
地址: | 411100***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通信 基站 防窃电 方法 装置 及其 系统 | ||
1.一种通信基站防窃电装置,该装置实时检测窃电行为并对存在窃电的相线执行定时开合闸操作阻碍窃电行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基站防窃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信基站防窃电装置包括在线电力侦测单元,智能主控单元,可控执行单元,通讯单元。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通信基站防窃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信基站防窃电装置通过在线电力侦测单元实时自动采集基站配电房三相用电负载,通过可动态设定的通信基站用电负载阀值和三相负载平衡识别是否有窃电行为发生。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通信基站防窃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装置通过智能主控单元或集成管理平台控制可控执行单元,对存在窃电的相线执行定时开合闸操作阻碍窃电行为。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通信基站防窃电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检测到单相窃电行为时,智能主控单元向可控执行单元发送命令,控制存在窃电行为的相线定时通断;当检测到两相窃电行为时,智能主控单元立即向可控执行单元发送命令,控制存在窃电行为的两相轮流定时通断;当检测到三相窃电行为时,智能主控单元立即向可控执行单元发送命令,轮流定时通断三相线路中的两相并始终保持一相连通。
6.一种通信基站防窃电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电信息智能收集:在线电力侦测单元实时采集三相电力线上的功率模拟信息,将所采集的功率模拟信息数字化,再将数字化之后的功率模拟信息输送到智能主控单元;
窃电信息分析判断:智能主控单元接收来自在线电力侦测单元采集的数字化数据信息,然后根据当前的工作模式,比较采集的数字化数据信息与当前工作模式的能耗阀值,判断是否超出能耗阀值,若未超出,则继续进行在线电力侦测,若超出能耗阀值,则表示有窃电行为,进行防窃电处理;
窃电行为处理:当存在单相窃电行为时,智能主控单元立即向可控执行单元发出开闸指令,切断存在窃电行为的那一相线路,然后进入断电计时状态;当定时时间到之后,智能主控单元发出合闸命令,接入存在窃电相线路供电;当存在两相窃电行为时,智能主控单元立即向可控执行单元发出开闸指令,切断存在窃电行为的某两相线路,然后进入断电计时状态,当定时时间到之后,智能主控单元发出合闸命令,接入该两相线路供电;当存在三相窃电行为,能耗超出基站最高一级能耗模式或者能耗模式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也可认定存在窃电行为,智能主控单元立即向可控执行单元发出开闸指令,轮流切断三相线路中的两相线路,然后进入断电计时状态,当定时时间到之后,智能主控单元发出合闸命令,接入存在窃电相线路供电;以上三种窃电情况下,断电计时时间到之后,则进入供电计时状态;供电计时时间到之后,再将在线电力侦测单元的数据进行分析判断,若窃电行为存在,则继续进行防窃电处理,直到窃电行为消失;
用电远程监控:智能主控单元通过通讯单元向通信基站防窃电集中管理平台发送用电负载和线路状态信息,集中管理平台通过通讯单元接收防窃电装置的侦测数据,并经过程序分析,在集中管理平台对防窃电装置进行控制,集中管理平台通过通讯单元向防窃电装置动态设置阀值和发送控制命令远程执行开合闸操作。
7.一种通信基站防窃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通信基站防窃电系统由通信基站防窃电装置和部署在网络提供商机房的通信基站防窃电集中管理平台组成,通过集中管理平台可以实时监控基站市电传输负载各类状态、修改远程终端的控制参数,同时支持紧急状况和异常状况下发送指令对输电线路进行拉合闸操作。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通信基站防窃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集中管理平台与通信基站防窃电装置之间通过GSM/GPRS网络实现数据上传和控制命令下发。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通信基站防窃电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通过集中管理平台远程监管用电情况和人工远程控制可控执行单元开合闸。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未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551659.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