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资料提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210525820.3 | 申请日: | 2012-12-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52508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12 |
发明(设计)人: | 古泽宽之;土肥佑辅;豆田浩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爱而慕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N1/195 | 分类号: | H04N1/195;H04N5/225 |
代理公司: | 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董雅会;郭晓东 |
地址: | 日本爱知***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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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资料 提示 装置 | ||
1.一种资料提示装置,具有基座、能够转动地立设于基座的支柱、安装于支柱的前端的摄像头,将上述摄像头的透镜部配置在放置于基座设置面上的资料的大致正上方,来利用摄像头拍摄资料,其特征在于,
上述支柱由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构成,
在基座的上表面的大致中央部形成有沿着基座的前后方向延伸的收纳用凹部,
第一轴架设在收纳用凹部的前端部的两侧面之间,以使第一轴的两端部固定在基座上,
通过第一支撑轴组装第一支柱,以使第一支柱能够在倒伏于收纳用凹部中的收纳位置和从收纳用凹部立起且从基座的前表面向前倾斜的使用位置之间沿着前后方向转动,
通过第二轴将第二支柱的基端部组装在第一支柱的前端部上,以使第二支柱能够在倒伏于第一支柱的前表面的收纳位置和从第一支柱延伸的使用位置之间沿着前后方向转动,
通过第三轴将摄像头组装在第二支柱的前端部上,以使摄像头能够在沿着与第二支柱相同的方向延伸的收纳位置和透镜部从第二支柱的前端部向前方突出的使用位置之间沿着前后方向转动,
在第一支柱、第二支柱以及摄像头分别处于收纳位置时,第二支柱和摄像头倒伏于第一支柱的前表面上,并且第一支柱、第二支柱以及摄像头容纳于容纳用凹部中,且第二支柱以及摄像头的上表面与基座上表面大致处于同一面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资料提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摄像头被分成摄像头基体部和透镜部,
摄像头基体部通过上述第三轴组装在第二支柱的前端部上,透镜部通过第四轴以能够沿着左右方向转动的方式组装在摄像头基体部上,
在第一轴上设有第一保持单元,该第一保持单元使第一支柱相对于基座在规定的范围内保持在任意的转动角度,
在第二轴上设有第二保持单元,该第二保持单元使第二支柱相对于第一支柱在规定的范围内保持在任意的转动角度,
在第三轴上设有第三保持单元,该第三保持单元使摄像机相对于第二支柱在规定的范围内保持在任意的转动角度,
在第四轴上设有保持单元,该保持单元使摄像机的透镜部相对于摄像头基体在规定的范围内保持在任意的转动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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