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POS终端移机告警的方法及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210506457.0 | 申请日: | 2012-11-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82626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20 |
| 发明(设计)人: | 张子文;宋威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随行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7G1/00 | 分类号: | G07G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王宝筠 |
| 地址: | 100102 北京市朝阳***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pos 终端 告警 方法 装置 | ||
1.一种POS终端移机告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POS终端在商户处的第一次签到信息;
当获取的所述POS终端的第一次签到信息中包含POS终端第一次签到时上一级路由设备的MAC地址时,将所述MAC地址设置为第一初始监控信息;
当所述POS终端进行交易时,再次获取所述POS终端交易时上一级路由设备的MAC地址;
比较再次获取的所述MAC地址与所述第一初始监控信息是否相同;
如果不同,则发出告警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POS终端在商户处的第一次签到信息包括:
通过所述POS终端的网络模块向所述POS终端第一次签到时的上一级路由设备发送MAC地址的请求信息;
接收所述路由设备下发的该路由设备的MAC地址。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获取的所述第一次签到信息中包含所述POS终端所在的基站信息时,根据所述基站信息得到所述基站的经度和纬度,将所述基站的经度和纬度设置为第二初始监控信息;
当所述POS终端进行交易时,再次获取所述POS终端交易时所在的基站信息,根据再次获取到的基站信息得到该基站的经度和纬度;
确定再次获取的所述POS终端的经度以及纬度与所述第二初始监控信息对应的经度以及纬度之差是否超出预设阈值;
如果是,则发送告警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获取的所述第一次签到信息中包含所述POS终端的主叫号码时,将所述POS终端的主叫号码设置为第三初始监控信息;
当所述POS终端进行交易时,再次获取所述POS终端的主叫号码;
比较再次获取的所述POS终端的主叫号码与所述第三初始监控信息是否相同;
如果不相同,则发送告警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获取的所述POS终端的第一次签到信息中包含所述POS终端内安装的SIM卡的国际移动用户识别码IMSI时,将所述IMSI设置为第四初始监控信息;
当所述POS终端进行交易时,再次获取所述POS终端内安装的SIM卡的IMSI;
比较再次获取的所述IMSI与所述第四初始监控信息是否相同;
如果不相同,则发送告警信息。
6.一种POS终端移机告警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获取模块,用于获取POS终端在商户处的第一次签到信息;
第一设置模块,用于当获取的所述POS终端的第一次签到信息中包含POS终端第一次签到时上一级路由设备的MAC地址时,将所述MAC地址设置为第一初始监控信息;
第二获取模块,用于当所述POS终端进行交易时,再次获取所述POS终端交易时上一级路由设备的MAC地址;
第一比较模块,用于比较再次获取的所述MAC地址与所述第一初始监控信息是否相同;
第一告警单元,用于当所述比较模块的比较结果不同时,发出告警信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获取模块包括:
发送单元,用于通过所述POS终端的网络模块向所述POS终端第一次签到时的上一级路由设备发送MAC地址的请求信息;
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所述路由设备下发的该路由设备的MAC地址。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二设置模块,用于当获取的所述POS终端的第一次签到信息中包含所述POS终端所在的基站信息时,根据所述基站信息得到所述基站的经度和纬度,将所述基站的经度和纬度设置为第二初始监控信息;
第三获取模块,用于当所述POS终端进行交易时,再次获取所述POS终端交易时所在的基站信息,根据再次获取到的基站信息得到该基站的经度和纬度;
确定模块,用于确定再次获取的所述POS终端的经度以及纬度与所述第二初始监控信息对应的经度以及纬度之差是否超出预设阈值;
第二告警模块,用于当所述确定模块确定再次获取到所述经度以及纬度与所述第二初始监控信息对应的经度以及纬度之差超出预设阈值时,发送告警信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随行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北京随行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506457.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