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卸妆液无效
申请号: | 201210492008.5 | 申请日: | 2012-11-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30134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6-04 |
发明(设计)人: | 不公告发明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高峰 |
主分类号: | A61K8/97 | 分类号: | A61K8/97;A61Q1/14;A61K8/67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16000 辽宁省大连市西***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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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卸妆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化妆品领域,具体的讲,是涉及一种卸妆液。
背景技术
清洁对于肌肤保养来说,是至关重要的第一步。干净的肌肤才能吸收接下来的精华、乳液、面霜等各项护理,就像餐前的那一杯餐前酒,为肌肤开胃,滋润每一个细胞。尤其是在夏天,肌肤承受着高温以及强烈日晒的摧残,隔离、防晒、粉底、彩妆甚至大气中的灰尘及细菌等也在加重着肌肤压力。一天下来,一瓶功效全面,成分滋润的卸妆液是必备的产品。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已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利用我国传统的中草药精华,研制出一种含纯天然植物提取精华的卸妆液。
本发明是这样实现的:原料及其质量百分比如下:
野菊花精华0.3-0.5%、
芦荟精华0.3-0.5%、
蒲公英精华0.3-0.5%、
洋甘菊精华0.3-0.5%、
维生素E3-5%、
其余为去离子水。
采用纯天然植物提取精华,不含防腐剂,对皮肤无刺激性,且能为面部补充水分,配方清爽洁净,卸妆力度适中,性质温和,卸妆彻底,水洗后无粘腻。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采用的具体实施方式如下:
野菊花精华0.3-0.5%、
芦荟精华0.3-0.5%、
蒲公英精华0.3-0.5%、
洋甘菊精华0.3-0.5%、
维生素E3-5%、
其余为去离子水。
采用纯天然植物提取精华,不含防腐剂,对皮肤无刺激性,且能为面部补充水分,配方清爽洁净,卸妆力度适中,性质温和,卸妆彻底,水洗后无粘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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