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兼用于管道及水道的紫外线杀菌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210485509.0 | 申请日: | 2012-11-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3029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05 |
发明(设计)人: | 沈种燮 | 申请(专利权)人: | 杀菌净化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2F1/32 | 分类号: | C02F1/3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海智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2 | 代理人: | 曾永珠 |
地址: | 韩国光州***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兼用 管道 水道 紫外线 杀菌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兼用于管道及水道的紫外线杀菌装置,更详细而言,涉及涂布有光催化剂的兼用于管道及水道的紫外线杀菌装置,所述装置,形成多个圆形流路,并在流路的中心设置紫外线灯,从而能够去除由于紫外线照射不到而不能进行杀菌的死角地带,而且,为了使固定有紫外线灯的吊架能够进出所述多个圆形流路的上下部而连接形成通道,从而能够作为兼用于水道及管道的紫外线杀菌装置而使用,围绕紫外线灯的石英管通过透过紫外线保持杀菌功能,同时防止污染物被粘在石英管,进而无需机械式石英管清洗装置。
背景技术
通常,在污水处理厂将经2次或3次沉淀处理的污水排放到河川之前会杀灭包含在污水中的微生物等各种病菌,杀菌方法有氯杀菌法、紫外线杀菌法、臭氧杀菌法等方法。其中,紫外线杀菌法是放射紫外线来破坏微生物的组织,致使微生物失活,以最佳的放射强度只照射数秒就能够杀菌,因此有利于保护环境。
设置在污水处理厂的水道或管道的现有紫外线杀菌装置被构成为,相对于水管的流水方向朝上下左右方向以预定间隔水平或垂直设置多个紫外线灯,并将紫外线照射在经由紫外线灯周围的处理水,从而杀菌并去除残留在处理水中的有害微生物。
通常,紫外线杀菌装置,在石英管的内部保护直径为15-30mm的圆柱形紫外线灯并设置在水中,然后以所述紫外线灯为中心放射紫外线,从而杀灭在水中紫外线透过的区域的微生物,由于此特性,会发生在水中脱离紫外线透过区域的地带由于照射不到紫外线而无法进行杀菌处理的非杀菌区域。作为解决所述问题的方案,在专利授权第0924392号中,提出了如图1a所示的“去除紫外线照射死角地带的利用紫外线的杀菌净化装置”。图1所示的杀菌装置是通过在圆柱形管1内设置插入有紫外线灯3的石英管2,而能够去除由于紫外线照射不到而不能进行杀菌的紫外线照射死角地带的结构。但是,所述发明存在如下问题,即,由于具有紫外线灯3分别朝圆柱形管1的长度方向插入的结构,因此其结构复杂,而且,当要交换或清扫紫外线灯3时,应将紫外线灯3一个一个进行拆卸,非常麻烦,此外,由于是连接管道而使用的结构,因此,连接管道时,只能将流水出入口4a、4b相对于现有管道方向转换90度或180度的方向而设置。而且,所述发明是朝圆柱形管1的长度方向插入紫外线灯3的结构,因此不能设置在开放的水管而使用。如图1a的发明,图1b也是将石英管2′朝管1′的长度方向设置在圆柱形管1′的结构,由此,图1b所示的发明也将流水出入口4a、4b转换90度的方向而连接于管道,但难以连接于上部开放的水管。
作为设置在被开放的水管而能够去除非杀菌区域的技术,如图2所示,在韩国实用新型第0295112号中提出了在灯3″和灯之间设置表面经镜面处理的反射体1″,从而将从紫外线灯放射出的紫外线到达至非杀菌区域的方案。所述发明可以设置在水道而使用,并通过经镜面处理的反射体1″去除局部紫外线照射不到的非杀菌区域,但是紫外线仍照射不到紫外线灯3″之间的空间和菱形顶点部分而存在非杀菌区域,用于去除紫外线照射死角地带的结构为菱形而不能形成同心圆,因此流路的压力损失增加,而且,其结构不能设置除去形成在石英管表面的苔藓及有机物等污染物质的清洗装置,污染物质会阻挡紫外线而丧失杀菌力,从而开放型紫外线杀菌装置因形成在石英管的苔藓等而不能在被严重污染的污水处理厂作为杀菌处理处理水的用途而使用。
通常,流在紫外线照射区域的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水中,除含有有害微生物之外,还含有细微的有机物或浮游物,这些物质附着在保护紫外线灯的石英管的外表面而形成有机物薄膜,由此,阻隔通过石英管照射到水中的紫外线而致使丧失杀菌力,或浮游在石英管的周边而使紫外线放射区域的范围变窄。即,若因在处理水中所含有的浮游物质等而浊度变高时,从紫外线灯发射的紫外线不能照射到远处,而且,有机物堆积在石英管的表面而形成薄膜,导致从紫外线灯发出紫外线显著减少,其结果,不能充分进行微生物的杀菌。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杀菌净化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杀菌净化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485509.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